無錫市杜鵑花獎授獎規定

無錫市杜鵑花獎授獎規定
為鼓勵國(境)外人士關心、支持和幫助無錫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促進和擴大無錫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為無錫作出重大貢獻的有關人士授予杜鵑花獎,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授獎對象範圍?
下列範圍人士可授予“杜鵑花獎”:?
(一)在無錫投資的外國及港、澳、台地區和海外僑胞企業的代表及其派駐在無錫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代表;?
(二)應聘擔任無錫市各級經濟發展諮詢顧問的各國、各地區人士;?
(三)應邀(聘)在無錫各政府管理部門、教育機構、科研機構以及新聞、文化、體育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各國、各地區專家;?
(四)在其他方面為無錫作出貢獻的各國、各地區人士。?
第二條 授獎條件?
授予“杜鵑花獎”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為無錫引進利用外資重大項目,推進在錫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並迅速形成規模,對無錫經濟建設作出重大貢獻的;?
(二)為無錫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或填補某方面空白,技術研發獲得重大突破,為加快無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作出重大貢獻的;?
(三)積極為無錫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無錫對外經貿活動開展並作出重大貢獻的;?
(四)為無錫培養人才,在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及對外宣傳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五)為無錫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建立交流合作和友好城市關係作出重大貢獻的;?
(六)向無錫捐贈有重要價值的儀器設備、圖文資料,資助無錫公益和慈善事業,取得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第三條 評審程式?
杜鵑花獎的評審程式為:根據杜鵑花獎的授獎對象和條件,由有關單位推薦並填寫《無錫市杜鵑花獎申請表》,一式四份經主管單位領導簽署蓋章後報市外經貿局和市外辦,經市利用外資管理委員會和相關部門評審及審核後,上報市政府批准。?
杜鵑花獎一般每年評選一次。推薦單位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將申報表報送市外經貿局和市外辦。?
第四條 頒獎辦法?
(一)每年杜鵑花獎評選結果經市政府批准後,由市外經貿局和市外辦聯合以書面形式通知推薦單位,再由推薦單位通知獲獎者。?
(二)杜鵑花獎獲得者由市政府頒發杜鵑花獎榮譽獎章、榮譽證書和獎金,以資鼓勵。榮譽證書由市長簽署,並由市長或委託副市長授予。?
(三)授獎儀式以市政府名義舉辦,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採取集中形式進行,具體授獎工作由市外經貿局和市外辦統一組織與承辦。?
(四)對貢獻特別突出的杜鵑花獎獲得者,報經市人大常委會同意,將由市政府授予無錫市“榮譽市民”稱號。“榮譽市民”證書由市長簽署和授予。?
第五條 其它?
(一)《無錫市杜鵑花獎申請表》、杜鵑花獎榮譽獎章和榮譽證書,由市外經貿局和市外辦統一製作。?
(二)杜鵑花獎獲獎者的推薦單位,要經常與獲獎者保持聯繫,加強對他們的服務,關心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
(三)對獲獎的外國友人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新聞報導,由市新聞辦公室統一紮口管理;凡報導獲獎者及其事跡,報導前要徵得推薦單位及當事人的同意。?
(四)如發現獲獎者有損害我國國家利益、損害我市形象行為的,市外經貿局和市外辦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直至撤銷杜鵑花獎榮譽稱號。?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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