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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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
法律依據 法律責任 注意事項 -
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該行為區別於不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比如道德行為、情誼行為等,也區別於其他法律領域的行...
民事行為的種類 -
無效民事行為
無效民事行為指已經成立的民事行為,嚴重欠缺民事行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絕對、確定、當然、永久地不按照行為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思表示發生預...
法規解析 類型 特徵 效果 部分無效 -
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
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簡稱可撤銷行為,是因行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須以訴變更或者撤銷的民事行為。
一、可撤銷民事行為的簡介 二、可撤銷民事行為的類型 三、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效果 -
瑕疵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如果意思表示有缺陷,不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的,按理都是無效的,但民法基於意思自治原則,對於只涉及當事人而不誰國家或第三人利益的意思有缺陷的...
瑕疵民事行為的概述 一、訴訟行為的含義及效果 二、訴訟行為瑕疵概述 -
單方民事行為
單方民事行為,又稱一方行為、單獨行為,是指根據一項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為。這種行為僅憑一方的意思表示,無需他人同意,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產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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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的民事行為
無效民事行為指欠缺法律行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確定和當然不發生行為人意思之預期效力的民事行為。《民法通則》第58條第2款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
具體含義 常識介紹 法律效果 -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是指民事行為雖已成立並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因行為人撤銷權的行使,使其自始不發生效力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前,已發...
特點 類型 法律後果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國《民法總則》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
區別 成立條件 法律責任 法律劃分 特別情況 -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
效力未定民事行為是指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的民事行為。對於效力未定之行為,民法通則沒有作出體系化規定,但在具體制度中卻規定了效力未定行為。
一、效力未定民事行為的概念 二、效力未定民事行為的類型 三、效力未定民事行為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