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竹芳

道光五年(1825)六月,署台灣府撫民理番海防捕盜通判(噶瑪蘭廳)。 十年(1830)六月,署糧捕海防(澎湖廳)。 十一年(1831)三月,升任知署永春直隸州知州。

烏竹芳,字筠林,山東博平(今屬茌平縣)人。嘉慶九年(1804)舉人。歷任壽寧、詔安、安溪等縣縣令,勤於政事,不辭勞瘁,審理獄案,公平決斷,民眾久冤得伸,備受讚揚。道光五年(1825)六月,署台灣府撫民理番海防捕盜通判(噶瑪蘭廳)。十年(1830)六月,署糧捕海防(澎湖廳)。十一年(1831)三月,升任知署永春直隸州知州。其詩文《蘭陽八景詩》、《蘭城中元》、《題澎湖廳》等二十餘首(篇)收入《噶瑪蘭廳志》、《噶瑪蘭志略》、《澎湖續編》、《澎湖廳志》等志書及台灣編纂的《台灣詩醇》、《台灣詩乘》、《全台詩》等書中;與楊祖憲、烏荷芳等人修纂道光十一年《博平縣誌》(1831)。今天的福建壽寧縣犀溪村南之貫木拱廊橋——福壽橋的橫樑上仍留有“壽寧正堂烏竹芳、縣儒學方春海、□□防林□□、縣捕廳高景適捐俸建造”的字跡,是其在壽寧為官時善舉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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