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思藏都司

烏思藏都司

烏思藏都司全稱烏思藏都指揮使司,是中國明朝對今西藏自治區除昌都地區以外的大部分地區以及錫金、不丹的最高軍政管轄機構。

歷史延革

洪武五年(1372)烏思藏內附,六年(1373)置烏思藏衛(今拉薩),屬西安行都司;七年(1374)改置烏思藏都指揮使司,治所烏思藏。明朝政府還採取“僧官制度”,封喇嘛教僧人為衛所的指揮使、同知、通判等官。最高僧官為法王,任烏思藏都指揮使,世襲。可見西藏地區與明朝中央政府是隸屬關係,此關係一直維持到萬曆崇禎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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