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淬火

火焰淬火

用氣體燃料燃燒時產生的火焰將工件表層加熱到淬火溫度,隨後快速冷卻的表面熱處理方法。火焰淬火可獲得高硬度的表層和有利的內應力分布,提高工件的耐磨性和疲勞強度。

火焰淬火

正文

用氣體燃料燃燒時產生的火焰將工件表層加熱到淬火溫度,隨後快速冷卻的表面熱處理方法。火焰淬火可獲得高硬度的表層和有利的內應力分布,提高工件的耐磨性和疲勞強度。火焰淬火設備比較簡單,淬硬層較深,可調範圍廣(一般在2~8毫米之間),適於單件小批生產或現場淬火。對於運輸拆卸不便的重大零件和不適於採用其他表面淬火的零件,如大型齒輪、大型工作平面,一些凸輪、曲軸工具機導軌和鏈輪等,火焰淬火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機動性。
火焰淬火始於19世紀初期。起初是依靠操作者的經驗保證處理質量。隨著技術的發展,人們設計和製造出用以淬硬曲軸、齒輪等零件曲面的專用淬火工具機,從而擴大了火焰淬火的套用範圍。後來,又出現配備有透焰測溫裝置、能自動控制溫度的淬火工具機,使火焰淬火有了新的發展。
火焰淬火根據零件被淬火表面與噴嘴相對運動情況,火焰淬火的基本操作方法可分為固定加熱、直線移動加熱、鏇轉加熱和鏇轉移動加熱 4種(見圖)。常用的燃料有乙炔、甲烷、丙烷和城市煤氣等。火焰淬火一般用於中碳鋼,工件在淬火前應經調質或正火處理,以改善其心部性能。淬火介質常用水,水溫以15~18℃為宜,以免淬裂。形狀複雜或含碳量高於0.6%的碳鋼零件和合金鋼零件可用 30~40℃溫水、聚乙烯醇水溶液和油等,也可用噴霧冷卻。火焰淬火後常在爐中進行180~200℃低溫回火。淬火表面在磨削之後應進行第二次回火,以減少內應力。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