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歷

基本信息

火歷
拼音:
解釋: 1.見"火歷"。

火歷有二個涵義:
1、言曆法。

指龐朴先生髮現的一種按照大火星在不同時間出現在天空中不同方位的規律為授時標準的我國上古曆法。大火為天蠍宮的α星,此星在我國,又叫做大火星或心宿二,商主大火,故又稱商星。
在以太陽和太陰為授時星象以前,古代中國人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以大火(心宿)為生產和生活的紀時根據。大火昏起東方之時,被認作一年之始;待到大火西流,則預示冬眠來臨。此外如大火晨昏中天、火伏、晨見,也都被作為從事相應活動的自然指示。
火歷在文獻中留有大量痕跡,在民俗中保存著濃厚的風習(如華人為何尚龍,龍為何戲珠,寒食、灶神,等等);天文學史上不少費解的難題(如二十八宿的順序何以逆反,太歲紀年法的鏇轉方向為何與日月五星相左,乾支古代寫法中為何有兩個“子”字,等等),也都只能以火歷來澄清。(----《火歷鉤沉-一個遺佚已久的古歷之發現》《中國文化》(創刊號),1989.12)

田合祿先生依《尚書-堯典》推算:火歷是把一年定為360天,四時(四季),每季二月,一年8個月,每月45天。
大火昏見於東方地平線時,為火歷正月;為春分時的天象,以春分為年首;
大火昏見於東方半空時,為火歷二月;為立夏時的天象;
大火昏見於南中天時,為火歷三月;為夏至時的天象;
大火昏見於西方半空時,為火歷四月;為立秋時的天象;
大火昏見於西方地平線時,為火歷五月;為秋分時的天象;
大火晨見於東方半空時,為火歷六月;為立冬時的天象;
大火晨見於南中天時,為火歷七月;為冬至時的天象;
大火晨見於西方半空時,為火歷八月;為立春時的天象;
這是一種後天八卦結構的曆法,早期的不太成熟的曆法。沒有節氣,物候,閏朔安排的太陽曆。

2、言歷數。火歷亦作“火”。古指以火德為象徵的王朝歷數。南朝梁陶弘景《許長史舊館壇碑》曰:“梁天監十三年,敕質此精舍,立為朱陽館。將遠符先徵,定祥火厤。”《隋書•音樂志下》:“火靈降胙,火歷載隆;蒸哉帝道,赫矣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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