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要職能(一)負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提高全縣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質量興縣及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全縣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推進技術標準發展戰略,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單位簡介

灌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前身是灌陽縣標準計量局,於1988年10月設立,1990年5月更名為灌陽縣技術監督局,為縣政府直屬工作部門。1999年10月實行自治區以下垂直管理體制,更名為灌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人員核定編制24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事業編制12名。現有行政在職人員11人,事業在職人員12人,行政退休人員7人,事業退休人員1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法規監督股(稽查局)、綜合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食品生產監管股,下設灌陽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灌陽縣計量檢定測試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提高全縣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質量興縣及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全縣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協調有關產品專項打假活動。
(四)負責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推進技術標準發展戰略,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及市場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計量檢測人員資質資格。
(六)統一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管認證中介機構,依法監督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工作。
(七)負責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打擊、取締特種設備非法生產點,查處非法使用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
(八)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開展食品質量監督抽查。
(九)依法承擔本轄縣日常性的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本轄區涉及計量、標準化、產品質量等問題的投訴及舉報;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各類行政案件的調查取證、實施現場處罰、執行行政處罰決定。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桂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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