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書昌

1975年3月退役回鄉後擔任潘家大隊民兵連長、支部委員。1983年初,他以年上交村委會6000元承包了村里資產不到3萬元的螺絲廠。 1984年12月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租賃了濰坊液化氣公司生產鋼瓶的一套生產線,創建了掖縣煤氣用具廠,任廠長。此後依靠企業自我積累滾動發展,先後建成了銅材廠、軋鋼廠、鑄造廠、橡膠廠、不鏽鋼管件廠等10多個集體以土地入股的股份制企業。1992年他根據村民全部在企業工作的實際,徵求村民意見後,收回村民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成立了潘家農場,成為煙臺地區最早實行農業規模經營的村。1994年組建了山東環日集團總公司,任董事長。環日集團在1996年經農業部審定為“全國大二型鄉鎮企業集團” 。2000年資產總額4.75億元,其中固定資產2.5億元;銷售收入7.79億元, 工業增加值2.02億元; 全村經濟收入5210萬元,村民人均收入6235元。按照當年承包企業時的約定,他每年向村委上交6000元承包費,盈虧自負。因此,村集體在環日集團幾億元的資產中僅有發包時的幾萬元和以後投入的土地股份,絕大部分應該屬他個人所有。但他說:當初承包時,只是為了得到經營權而已。 他除了在企業的工資和股份外一分也不多拿, 企業還是村集體和股東的。他從1986年12月起先後當選政協掖縣第七屆、第八屆委員,政協萊州市第九屆、第十屆常務委員,潘家村黨支部書記、 黨總支書記、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1993年4月被省政府授予“山東省優秀農民企業家”稱號。1996年被煙臺市委、市政府授予“煙臺市勞動模範”稱號。 1998年當選為省九屆人大代表,4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東省勞動模範”稱號,11月被農業部授予“全國優秀廠長(經理)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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