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民

潘兆民

入伍後,在第一野戰軍二兵團四軍某師工作(該師轉戰蘭州軍區、西藏軍區、烏魯木齊軍區、新疆軍區),歷任該師步兵第三十二團班長、文化教員、幹事、助理員、連政治指導員,團組織股長、營政治教導員、團政治處主任、團政委,師政治部主任、師政委。

基本信息

簡介

生於1932年12月,陝西華縣大明鎮孫堡村張堡人。

1949年7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入伍後,在第一野戰軍二兵團四軍某師工作(該師轉戰蘭州軍區、西藏軍區、烏魯木齊軍區、新疆軍區),歷任該師步兵第三十二團班長、文化教員、幹事、助理員、連政治指導員,團組織股長、營政治教導員、團政治處主任、團政委,師政治部主任、師政委。幾十年軍旅生涯,足跡遍及甘肅、西藏、新疆少數民族地區,十分注重加強軍政、軍民和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和邊防穩定。

生平經歷

1949年蘭州戰役後至1952年在甘肅臨夏、甘南剿匪,參加過雷擊山戰鬥;1958年參加甘(南)平叛,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1959年3月,奉中央軍委命令進軍西藏平叛,五個戰役中,在雪域高原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勇敢作戰,先後兩次榮立三等戰功;1962年參加中印邊境(東段)自衛反擊作戰,以優良的戰鬥作風,受到上級嘉獎。

潘兆民 潘兆民

1985年任新疆軍區政治部主任、軍區政委;1988年被中央軍委授予少將軍銜;1992年任蘭州軍區副政委兼新疆軍區政委、蘭州軍區黨委常委、新疆軍區黨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1993年7月晉升為中將軍銜。

在軍隊任職期間曾先後五次進長春政治幹校、北京政治學院、軍事學院、國防大學深造。他還是中共蘭州軍區代表大會代表,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六屆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人大常委會委員,曾組織編撰《改革開放與西線軍隊政治工作》一書,對於新形勢下如何抓好部隊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指導性。在全國政協任職期間,做了大量調查研究工作,提出“領導幹部要在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上做榜樣”、“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國防建設”等合理化建議,得到有關部門稱讚和重視。

榮譽

2003年7月,潘兆民被中央軍委授予“勝利功勳榮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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