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漣源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3月。全院設機關庭室(隊局)17個,中心人民法庭7個。現有在職幹警
漣源市人民法院近年來,漣源市人民法院連續六次被評為婁底和漣源市的文明單位。該院還被評為全省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單位、司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三級專網建設先進單位、執行工作先進單位,“立案文明視窗”和“信訪文明視窗”單位。行政審判中的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名列全省第一。為企業改革服務的經驗、“執行和解”、“限制出境”的做法得到了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介。2008年,該院被湖南省高院評為“兩庭建設先進單位”;被漣源市委、市政府授予“特別貢獻獎”,並評為“信訪處理積案穩定老戶工作先進單位”。2009年,在婁底市委政法委組織的“創人民滿意政法單位、做人民滿意政法幹警”活動中,被評為婁底市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被漣源市委評為“市直單位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組織建設優秀單位”。 2007―2009年連續三年被婁底市委、市政府評為“婁底市文明單位”, 連續被漣源市委、市政府評為 “人口與計畫生育特別貢獻單位”、“信訪工作先進單位”。2008-2009年,連續兩年被湖南省高院評為“全省基層法院司法狀況考評優秀單位”;連續被婁底中院評為“全市基層法院司法狀況考評優勝單位”;在2008年的全省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活動中,居婁底市政法系統第一;在2009年的兩次全省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中,均居婁底市法院系統第一。
職能職責
1審判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審理由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告訴申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5執行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行政機關申請執行而需要本院執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協助市中級法院執行死刑案件。
6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疑難問題,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單位地址
地址:漣源市六畝塘鎮三步橋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