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草案。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依法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投入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和財務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城市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城市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調查考評工作。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監督、檢查基層人口計畫的執行,指導各縣、市、區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調查考評工作。
(六)管理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地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
(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保健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與省內外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組織實施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承擔計畫生育“一票否決”落實的具體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投入規劃,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工作並監管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發展規劃和信息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城市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具體政策措施;監督、指導、評估基層城市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範執行情況;協調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城市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機制。
(四)科學技術服務科
制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病殘兒和計畫生育節育併發症的鑑定工作;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管理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推廣計畫生育先進技術及科技創新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六)法制和獎扶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研究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性政策問題,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建議;負責並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執業管理等行政許可工作。

領導分工

朱承藝:主任、黨組書記
鄭有保:副主任、黨組成員 蔣玲:副主任、黨組成員
劉東:副主任、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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