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

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

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成立於2004年4月18日,是全國第一家正式成立的由設計藝術家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學術性、權威性的省級協會。在各專業性協會中是平均年齡最小、平均學歷、職稱最高的協會;是藝術門類中綜合性最全面,最具有個性和創新的協會。本協會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協會主要在下列領域開展設計藝術活動;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建築設計、環境設計、室內設計、數字藝術、公共藝術;服裝設計;陶藝、漆藝設計;舞美設計;設計藝術教育及理論研究等。 協會自成立以來,在省文聯黨組、主席團的領導和關懷下,穩定健康的發展。協會一直致力於學術建設、品牌建設、為企業與院校建梁搭橋,為設計藝術家、設計企業、高等院校建立服務交流溝通的平台,為提高我省設計藝術行業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成績和貢獻。

基本信息

協會組織機構

協會主席團

主 席:何人可、魏春雨

副主席:馬建成、王小保、馮放、朱力、朱和平、安勇、孫湘明、李小山、

李少波、楊瑛、楊建覺、陳建明、傅忠誠、蔣滌非

秘書長:馬建成(兼)

副秘書長:陳秋偉、陳翊斌、郁濤、胡驫、劉英武

辦公室主任:伍琴

協會分支機構

HDA湖南創意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設計藝術家網站

設計藝術教育委員會

服裝設計藝術委員會

視覺傳達設計委員會

數字媒體藝術委員會

環境藝術設計委員會

陳設藝術專業委員會

人物形象設計藝委會

協會主要工作

設計藝術沙龍。活動內容包括主題演講、學術研討、作品觀摩等。

設計藝術論壇。論壇邀請國內外設計藝術大師來湘開壇論講,共同探討設計藝術。

湖南創意產業發展論壇。邀請設計、藝術、媒介、出版、策劃等創意行業的精英分別就創意產業的發展趨勢進行研討,探索湖南創意產業的發展方向與未來。

設計藝術教育年會。一年一次的年會,邀請了湖南省四十多所高校,一百多位專家學者參與。教育年會的召開使各高校之間的學術研究和教學成果得到了溝通與交流,對推進我省設計藝術教育發揮了很大作用。

湖南省高校優秀畢業設計作品展。集中展示了我省高校包括建築設計、室內設計、工業設計、環境規劃設計、服裝設計、數字媒體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多個專業優秀畢業設計作品。

湖湘景觀設計藝術大賽。大賽及展覽覆蓋人群包括省內外高校師生、設計師、企業界人士及政府主管部門領導,觀展人數達到數千餘人。活動已逐漸成為風景園林與環境藝術界設計師、設計機構、投資商、材料供應商、地方政府等展示自我和品牌美譽度的最佳交流平台,學術考察、交流。協會定期組織我省設計藝術家參加國際性學術交流、學術研討、學術考察等設計藝術活動。

設計藝術家網。以推介設計藝術家和各類設計藝術展覽競賽為主的專業性入口網站,以發布設計藝術資訊、組織設計藝術論壇為重要補充的大型網路媒介平台。

微信、微博: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在資訊共享的時代, 建立設計藝術行業間的交流平台,推介各門類優秀設計藝術作品、設計藝術家,促進設計教育和人才的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

英文名:Hunan Designers Association,簡稱HDA

第二條 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省各民族設計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的人民團體。是湖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本會實行單位會員與個人會員相結合的體制,對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

第三條 本會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政府各項法規、法令的前提下,按自身特點開展業務、學術和社會活動。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廣泛團結全省各民族設計家和設計藝術工作者,努力繁榮我省藝術設計事業,豐富人民民眾文化生活,提升我省綜合竟爭力,努力打造湖南品牌形象,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而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主管單位湖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湖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湖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院內 長沙市八一路227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1、本會鼓勵和組織設計家努力學習,深入生活,積極探索,大膽創造,以不斷提高設計藝術創作思想和藝術創作水平。

2、本會積極組織各項設計藝術活動,培養、扶持設計新生力量,努力提高會員的思想、藝術素質,以促進設計藝術隊伍的發展狀大。

3、加強設計藝術理論研究和創作經驗交流,提倡不同學術觀點、藝術流派藝術風格的爭鳴和探討,促進設計藝術事業的繁榮發展。

4、組織會員參加各項藝術活動,加強與各兄弟省、市、自治區和港、澳、台以及國外設計藝術組織和設計家的聯繫,擴大學術交流,促進設計藝術創作。增進與海內外藝術家的友好往來。

5、積極開展各類藝術競賽、藝術展覽、藝術評選、藝術培訓和設計家認證等相關設計藝術工作。

6、本會將在下列領域開展藝術活動:視覺傳達設計(印刷媒體、網路媒體、戶外媒體、影視媒體等媒體相關設計及企業識別系統、展示等設計);建築藝術、環境設計與公共藝術(室內環境、建築藝術、環境藝術、規劃設計、公共藝術、公共服務設施等);工業設計(產品、交通工具、生活用品、家具、服務設施等);服裝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陶藝、金屬工藝、玻璃工藝、漆藝設計;舞台美術設計;設計藝術教育及理論研究等其他綜合設計藝術領域。

7、根據憲法、法律、法規,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慎重地發展會員。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贊成本章程,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入會。

1、擁護本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會的願望;

3、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入會。

1、本人設計作品在本會舉辦的全省設計藝術作品展覽入選三次以上者,或在省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作品,在全省有一定影響者。

2、本會舉辦的全省設計藝術作品展覽中獲得金、銀、銅獎者;或參加全國及國外專業性展覽,有較好影響者;

3、經過發表、出版的設計理論著作或論文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在設計界有一定影響者;

4、本人長期從事設計藝術教育、設計藝術組織、設計藝術製作及其他設計工作有顯著成績,具有相當於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

5、本人獨立或主持設計、製作的各類設計藝術作品,經本會主席團審核,獲得一致好評的。

6、有較高設計藝術造詣或資深設計藝術組織的外籍設計家,有加入本會願望,並提出申請,經本會主席團批准,可成為本會榮譽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提交入會的申請書;

2、申請入會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會員推薦,提供有關材料附屬檔案,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

3、本省各市州設計藝術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其他從事設計藝術團體、設計單位,凡贊成本會章程,並具備相應條件,提出申請,報本會主席團批准,可成為本會單位會員。

4、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1、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有權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

3、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權和監督權。

5、會員有自願入會、退會的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 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 完成本會分配的工作任務。

4、 會員必須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會員應堅持藝術實踐和研究,為發展和繁榮我省設計藝術事業努力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不交納會費或長期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法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 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

3、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7、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8、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9、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 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的;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四年。本會根據需要設立名譽主席、名譽副主席。

第二十三條 本會根據需要設立各專業類藝術委員會,青年設計師學會。

第二十四條 本會實行主席團集體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是法人代表,在主席團領導下負責處理日常工作。秘書長必須是湖南省文聯在職幹部,秘書長由湖南省文聯黨組提名,徵求主席團同意後,由湖南省文聯黨組任命。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2名主席,在四年任期內每人輪值二年,輪值期間為執行主席。執行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2、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決定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 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1、 會費;

2、 捐贈;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15日後,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04年4月18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領導機構

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第一屆主席團

主席:何人可、魏春雨

副主席:朱和平、李小山、楊建覺、吳德斌、何輝、鄭林生、彭建軍、蔣滌非、傅忠成、

戴端、馬建成

秘書長:馬建成

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第二屆主席團

主席:何人可、魏春雨

副主席:戴 端、蔣滌非、楊建覺、朱和平、馮放、傅忠成、何輝、彭建軍、鄭林生、楊瑛、

李小山、馬建成、王小保

秘書長:馬建成

湖南省設計藝術家協會第三屆主席團

主席:何人可、魏春雨

副主席:馬建成、王小保、馮放、朱力、朱和平、安勇、孫湘明、李小山、李少波、楊瑛、

楊建覺、陳建明、傅忠成、蔣滌非

秘書長: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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