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樁式柔性靠船設施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程

內容介紹

本規程是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總結了我國港口工程樁式柔性靠船設施設計與施工的經驗,吸收了港口工程樁式柔性靠船設施設計與施工的新技術和新成果,借鑑了其他行業的相關標準,並經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而成。主要包括樁式柔性靠船設施的布置、結構設計、施工、樁的水平靜載荷試驗和靠船設施監控等技術內容。
本規程的主編單位為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參加單位為河海大學。
近年來,我國沿海港口工程成功地採用了樁式柔性靠船設施,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為了滿足港口工程建設的需要,統一港口工程樁式柔性靠船設施設計與施工的技術要求,加強對港口工程樁式柔性靠船設施設計與施工的技術管理,交通部水運司組織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等單位制定了本規程。
本規程的第2.0.9條、第4.1.9條、第4.1.10條、第4.1.11條、第4.1.12條、第4.3.5條、第4.3.12條、第5.1.4條、第5.1.5條和第5.2.2條中的黑體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與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運工程部分)(建標[20HD2]273號)具有同等效力,必須嚴格執行。

作品目錄

1 總則
2 基本規定
3 布置
4 結構設計
4.1 構造
4.2 作用與作用效應組合
4.3 結構計算
5 施工
5.1 鋼樁製作與焊接
5.2 上部結構製作及安裝
5.3 沉樁
6 樁基水平靜載荷試驗和靠船設施監控
6.1 樁基水平靜載荷試驗
6.2 靠船設施監控
附錄A P-y曲線法求解樁身內力和變位有限差分法
附錄B 布盧姆法
附錄C 本規程用詞用語說明
附加說明本規程主編單位、參加單位、主要起草人、總校人員和管理組 人員名單
附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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