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依法實施工業園區的行政管理規定。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內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開展園區內的招商引資工作,審批投資者在園區內的投資項目。
(三)承擔園區內土地、規劃建設和房地產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協調園區內的工商、稅收等工作,對工商企業負指導和監督責任。
(五)抓好園區內的黨建和民眾工作。
(六)承擔區內人事、勞動管理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清遠民族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內設4個科室:
(一)黨政辦公室
承擔區內外綜合協調和黨務、政務、文化宣傳、外事僑務、民族宗教、保密、接待、檔案管理工作;承擔紀檢、監察、人事管理;開展計生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招商引資辦公室
承擔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區內相關企業的立項審批及辦理有關報批手續、報表統計、政策研究等工作。
(三)開發建設辦公室
承擔土地、規劃建設、房地產和公用事業的管理工作。
(四)計畫財務辦公室
承擔園區統計、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園區內的工商、稅收等協調工作,對園區工商企業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清遠民族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事業編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長領導職數4名,副科長領導職數7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