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08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清華大學2008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yz.chsi.com.cn 報考清華大學碩士生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查於複試時統一進行,具體安排見網上通知。 14.部分專業招收在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備註欄。

一、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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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但僅可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4)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發表過文章;b.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幹課程;c.本人英語水平證明。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可適當放寬;

5.報考120280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後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者大專畢業後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或者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

6.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大學學習的專業不能是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智慧財產權法、刑事法);

7.申請參加我校單獨入學考試(單考)的考生必須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單位推薦報考委託培養回原單位工作。單考生只按委託培養類別招生。對以下兩種情況或類似情況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的單獨考試:(1)人事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的;(2)工作單位與檔案所在單位不一致的。我校工學門類各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8”)以及MBA、法律碩士均不招收單考生(強軍計畫除外)。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yz.chsi.com.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所有報考我校MBA的考生、所有報考我校美術學院的考生、所有參加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以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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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報考我校的統考生和北京地區報考我校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均需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在全國網上報名系統須選擇“北京”“清華大學”報名點,選擇其它報名點無效。其他考生可在當地就近參加初試,在全國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就近報名點。

4.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全國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交納報名費,在交費成功24小時後,須登入我校網上報名系統列印《2008年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報名信息表》,11月7日前寄(送)到清華大學研招辦,11月10~14日可登入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照片,並於12月中旬後上網列印准考證。登入網址為:

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網)

http://tsinghua.thcic.cn(公眾網)。

5.在外地報名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全國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後,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交報名費、照相。

三、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2.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4.初試成績滿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須參加複試,複試統一安排在清華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複試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複試。綜合複試將採取面試+專業知識綜合筆試方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覆蓋範圍參見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註欄,不提供參考書。

6.同等學力考生,初試成績達到複試分數線後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具體科目待准考後通知(將在複試通知書中說明)。

四、資格審查

報考清華大學碩士生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查於複試時統一進行,具體安排見網上通知。

五、體檢

體檢時間安排在考生複試期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醫院:清華大學校醫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六、錄取

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規定的基本要求,經複試及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在招生計畫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定向、委託、自籌培養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委託、自籌培養協定書;擬錄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碩士生,須調檔審查合格後,發給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於2008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七、信息查詢、聯繫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請查閱以下網址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www.tsinghua.edu.cn/qhdwzy/zsxx.jsp

2.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於清華大學二校門東側。通訊地址:

北京海淀區清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諮詢電話:62773824,62782192

傳 真:6277032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3.清華大學查號台:62785001

八、 其它說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數除特別說明外均不包括推薦免試生

2.請考生在安全場所上網報名、支付報名費,因自己操作失誤或網上支付帳號和密碼泄漏造成的損失,我校概不負責。網上支付報名費前務必慎重考慮,因各種原因不能報考者,已支付的報名費不退。

3. 2008年全校共招收單考生10名,不具體分配到各院系,視報考情況確定。單考生不能調劑錄取。

4.2008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強軍計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研究生。

5.如無特殊說明,所有專業均招收委託培養生。委託培養研究生由用人單位推薦,經考試合格擇優錄取,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6.法學院、美術學院、軟體學院以及經管學院MBA、微納電子系(080930)積體電路工程領域均按自籌經費或委託培養招收碩士研究生,具體收費標準向報考院系諮詢。

7.根據《清華大學關於改革現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決定》(清校發〔2007〕36號)精神,從2007級研究生(不包括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開始我校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目的是: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和水平,促進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續發展;明確學校、院系、導師和研究生在培養過程中的職責,統籌及合理配置各方面資源;完善導師負責制,增強導師在研究生培養中的主導作用;健全研究生培養資助體系,增強研究生學習和研究的主動性。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院系和導師將積極爭取各方面資源,為研究生設定研究、教學和管理等輔助性工作崗位。研究生可通過承擔崗位工作得到培養和鍛鍊,同時獲得資助。學校為研究生設定教學助理(簡稱“助教”)、管理助理(簡稱“助管”)崗位,導師(院系)為研究生設定研究助理(簡稱“助研”)崗位,助教、助管、助研崗位統稱為“三助”崗位。承擔助教、助管崗位的研究生,其學費和崗位津貼由學校提供;承擔助研崗位的研究生,其學費應由學校和導師(院系)分擔,改革過渡階段學費由學校提供,崗位津貼由設崗導師(院系)提供。研究生未獲得“三助”崗位,可向學校提出減免學費申請,不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者,應交納學費。此外,在改革過渡階段學校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每位努力學習的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委託和自籌經費培養研究生除外)按月發放普通獎學金,表現優秀的可以申請學校綜合獎學金或單項獎學金。

8.複試時應屆本科畢業生須由考生所在學校出具成績單原件;在職人員須提交原所在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本人檔案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並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9.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0.我校研究生實行住宿收費制,2007年錄取的碩士生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年.人,2008年住宿費標準將在錄取時說明。

11.需要購買專業課參考書的考生,請與我校“教學參考書服務部”聯繫,電話:62771967,地址位於我校學生十食堂二樓。

12.有關專業課參考書目、參考材料、往年試題等事項請直接與各院系研究生業務辦公室聯繫。參考書目錄僅供參考,不作為出題範圍,各門考試科目都有可能超出參考書目範圍。

13.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研究生學位。

14.部分專業招收在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備註欄。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是國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錄取標準、培養質量、學位授予與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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