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人口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十、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議案、提案、建議和意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目標,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四、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調動社會資源,促進人口問題的統籌解決;加強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信息庫和全員人口資料庫的建設;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及城市計畫生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人口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與規範;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的防治、宣傳諮詢、安全套的發放、篩查等工作;對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和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相關產品廣告的審批工作,協助藥監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
七、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八、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
九、負責計生系統醫生、護理、生殖保健諮詢等專業繼續教育以及職稱評定的初審及上報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議案、提案、建議和意見。受理信訪案件,負責查處黨員幹部職工計畫生育違法違紀案件。
十一、負責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電子政務,信息化建設、信訪、督辦以及後勤、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編報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基本建設規劃的擬訂和縣級投入經費的安排;編制並組織實施系統內政府採購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以及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的財務、人事、勞資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及內部財務檢查工作。

發展規劃股

負責編制全縣人口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負責協同發改局制定、下達年度人口計畫;負責統計全縣各鄉鎮年度人口計畫執行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資料的數據建立和統計數據質量的考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抽樣調查;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台帳的管理、應運、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指導、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綜合協調股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聯絡員會議;負責制定和督促落實相關部門目標責任書和計畫生育領導成員單位職責;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法定職責;負責研究有關部門的職能、政策和可用於計畫生育的資源,協調有關部門和非政府組織,出台有利於計畫生育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計畫生育困難家庭和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項目落實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負責扶貧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獎勵優先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協助相關股室負責鄉、村、組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城市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完善制度,制定城市計畫生育管理規範;負責流動人口、企業離下崗人員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病殘兒鑑定的組織工作,以及城市二胎指標的申報審批工作;督促鄉鎮、社區查驗流入成年育齡婦女的《婚育證明》,建立健全城市及流動人口動態台帳。

宣傳教育科技股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培訓計畫;指導各級黨政領導的人口理論學習和各類學校人口理論課開設工作;指導媒體辦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欄目;負責婚育新風活動的組織協調,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報導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科學研究;落實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及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範;負責縣、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資格的申報及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技術合格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落實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規範與技術規範;負責擬訂縣、鄉服務站(所)的發展規劃,負責服務(站)所建設的落實,技術設備的更新、配備及相關管理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愛滋病防治工作;對計畫生育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申報全縣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病殘兒的醫學鑑定工作,負責全縣輸卵管吻合手術的申報工作;負責計畫生育項目的落實工作;會同相關股室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技術職稱申報工作;協調指導計生藥具和技術服務方面的業務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股

研究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和部門規範性檔案草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系統行政許可方面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有利於計畫生育的相關經濟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諮詢、解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生育保健服務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和議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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