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匯川智慧財產權代理限公司

業務優勢代理人+律師的專利申請服務:●專利申請檔案撰寫的好壞,直接影響專利的效力。 ●在專利申請階段,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專利的保護範圍儘可能廣,有效阻止侵權。 專利的申請作用申請專利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得到專利權的保護。

基本信息

公司簡介

淄博匯川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位於張店國貿大廈B-1213. 公司匯集專業的智慧財產權代理人和專業律師,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智慧財產權策略,用專業的經驗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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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範圍

專利業務:代理專利申請;專利檢索(法律狀態、新穎性、項目專題);代理髮明專利的實質審查程式;複審、撤銷、無效請求;代繳年費、恢復權利;發明專利維持;審查加快程式;延長期限請求;著錄項目變更專利權轉讓;商標業務:商標註冊諮詢、商標查詢;代理商標註冊、商標變更註冊、商標續展、商標轉讓;代理企業進行商標談判,簽訂商標轉讓、商標許可契約; 法律業務:代理專利權屬糾紛、專利侵權、商標侵權、商業秘密侵權、等各類智慧財產權等訴訟;為企業合資、合作項目等提供法律諮詢,草擬、審查、修改契約、章程等文書;代理侵權調查取證,並代理行政查處申請,代理侵權索賠。其他業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申報、 項目、 資質。

業務優勢

代理人+律師的專利申請服務:
●專利申請檔案撰寫的好壞,直接影響專利的效力。
●由於申請檔案撰寫的疏漏,面對侵權者,專利權人束手無策的例子屢見不鮮。●評判專利好壞的標準,不在於是否能獲得專利,而在於訴訟中能否打贏官司。
●對於客戶的每件核心專利,我們均指定資深專利律師配合專利代理人為客戶服務。
●在專利申請階段,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專利的保護範圍儘可能廣,有效阻止侵權。
律師+代理人的訴訟服務:
●律師一般不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因此在訴訟中常常因未吃透技術問題而導致無法全部實現客戶的訴訟目的。
●我們在每件訴訟案中,都會指派一位專利代理人配合律師進行訴訟。用律師豐富的訴訟經驗和代理人豐富的專利知識和技術知識,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風險代理專利侵權訴訟:
●面對專利侵權訴訟,企業需要預先支付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等各種費用,而專利訴訟經常是曠日持久,即使最終專利權人勝訴,是否能獲得足夠的賠償也是一個大大的疑問。
●面對高額的訴訟成本、不確定的維權收益,很多專利權人無奈地選擇沉默。
●為了降低廣大專利權人維權的成本及風險,本所根據多年的專利訴訟經驗,特推出專利侵權訴訟風險代理服務。
●凡在本所登記備案的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以風險代理的方式委託本所處理專利侵權相關事宜。

服務優勢

一、人才優勢 魯中地區擁有資深律師、專利工程師的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二、制度保障 匯川智慧財產權的專利代理部與法律部、流程管理部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團隊協作。三、專業素養 專利律師+專利工程師組合提供服務的工作模式,從技術、法律兩個層面保證了專利服務的有效、品質。三、人脈優勢 與淄博市、山東省及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良好的合作關係便於信息溝通及相關問題的協調。四、合作支持 與國內外多家專業律師事務所、專利代理機構、商標品牌機構、金融機構等長期合作,保證服務項目的順利進行。五、資源優勢 匯川智慧財產權長期形成的資料庫為客戶提供高效、附加值的法律服務。六、服務便捷 匯川智慧財產權位於淄博市張店區國貿大廈B座,魯中候機樓南鄰,交通便利,配備現代化的辦公設施,可以便捷的為客戶提供有效高質的專業服務。

專利制度概要

中國實行先申請制度,及早申請註冊,保護企業品牌。專利是技術創新的保護傘,是知識領域的跑馬圈地;智慧財產權就像房產證,有了智慧財產權就如同拿到了產權證,心裡非常踏實,無論出租還是出售,都是自己說了算。 “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專利對企業尤其具有重要意義 ---專利是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必要條件,是申請各項政府資助項目、國家獎勵基金、政策性低息貸款資金支持的關鍵。

專利的申請作用

申請專利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得到專利權的保護。專利的申請並不僅僅是撰寫專利申請檔案、及時提交專利申請等如此單純的事務。作為專利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專利申請背後存在一系列複雜的決策分析,戰略色彩很濃。
當對產品的某個部分進行改進,而這種改進很容易被模仿時,可以分別對產品的某部分以及包含該部分的各種類型的產品申請一系列專利。這樣可以提高競爭對手的侵權成本,使其不敢侵權而考慮專利許可等渠道。
某項重要發明創造有可觀的市場前景,但是該發明創造一旦進入市場將很可能被立即仿造,存在相當大的侵權風險,將嚴重損害該產品市場占有率和利潤。對於該重要的發明創造若申請發明發明,則在專利審批的三年左右的時間內,申請人都無法受到專利權的全面保護,而失去占領市場和創造利潤的良好商機。此時,權利人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一年內產品便可受到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待日後發明專利授權後,可以放棄實用新型專利,由此使產品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有的發明創造十分超前,產品並非要立即投入市場,可以暫時不申請專利,而做為技術儲備或市場儲備。當上一代專利產品發揮作用後再申請。可以牽制競爭對手,時刻保持技術領先,利用專利占領市場。

專利的市場作用

搶先作用:我國申請專利實行先申請原則,當一項發明創造基本成熟,並且適宜採用專利保護時,應儘快搶先申請專利。 廣告作用:許多廠家申請專利,主要目的不在專利保護,而是為了廣告宣傳。 防衛作用:有些人申請專利的目的是防止他人盜用自己的產品申請他人專利,然後反過來誣告自己“侵權”。  防禦作用:當一項發明創造的市場前景尚不明朗時,同樣有必要申請專利。 壟斷作用:許多企業申請專利不是為了轉讓技術,而是為了壟斷製造、使用或銷售其產品的權利。 誤導作用:為了讓對手摸不清自己的真實情況,在所申請的專利中真假並存,以此誤導競爭對手。 攔路作用:在他人專利技術基礎上做些必要的改進,並就改進的部分申請專利,以攔住競爭對手改進技術。 抑制作用:有些企業申請專利的動機,主要是為了通過指控別人侵權,將對手拖入官司,抑制或耗費競爭對手的精力。 儲備作用:有時申請專利,並不是急於將該技術開發產品投入市場,而是儲備技術,待前一代產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後,再推出第二代產品。 索賠作用:申請專利既不是為了壟斷生產、使用權,也不是為了轉讓技術,而是為了有朝一日通過打官司獲得巨額索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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