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川委廳〔2010〕42號)和《中共涼山州委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於涼山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涼委發〔2010〕18號),設立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州政府辦),為協助州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州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機構簡介

涼山彝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州法制辦)、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簡稱州人防辦)、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簡稱州金融辦)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州紀委、州監察局政務公開、行政效能建設的職責劃入州政府辦公室。
(二)將原州無線電管理處的職責劃給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將原州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除指導、監督全州政府信息公開、全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全州政府網站建設工作和州長公開電話工作以外的職責劃給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增加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州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州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州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和審核以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各廳局傳送州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州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請示州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州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州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州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州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對州政府決定事項及州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州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指導全州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州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州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負責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指導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的值班工作,協助處理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向州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指導、監督全州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負責州長公開電話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州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負責全州政務督查和政府系統績效管理工作;組織辦理涉及州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十一)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全州民生工程工作。
(十二)圍繞州政府中心工作和州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州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組織實施。
(十四)督促落實州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州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經費籌集、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和戰時人民防空、民防疏散、消除空襲後果等工作。
(十六)指導全州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州直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七)承辦州政府行政事務所需的後勤保障和接待服務工作。
(十八)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和州實施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州政府研究室5個行政機構及機關黨委:
(一)綜合秘書科。
負責州政府全體會議、州政府常務會議和州政府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銜接安排州政府領導同志的活動日程;負責辦理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登記、分辦以及以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公文的核稿、運轉、印製等工作;負責密碼電報的分辦、傳閱、管理;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機要、保密、檔案、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日常事務的辦理工作。
(二)秘書一科。
負責辦理水務、農業、林業、畜牧、氣象、扶貧、移民、民族宗教事務、國防動員、公安、司法、國安、民政、殘疾人、審計、外事僑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事務工作。聯繫州政協、統一戰線方面的工作。
(三)秘書二科。
負責辦理髮展改革、交通運輸、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招商引資、財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安全生產、統計、防震減災、檔案、志書編纂、信訪、人口和計畫生育、婦女兒童、台灣事務、民營經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事務工作。聯繫州人大、工會方面工作。
(四)秘書三科。
負責辦理教育、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國有資產、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衛生、環保、體育、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的文電、會務、事務工作。聯繫宣傳、群團方面工作。
(五)電子政務科。
負責州政府機關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負責組織開展州統一電子政務網路平台和州政府入口網站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全州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負責州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工作。
(六)公共節能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州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州級機關公共節能工作。
(七)安全保衛科。
負責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機關和州政府領導同志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財務科。
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九)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績效管理工作。
(十)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州實施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在州實施民生工程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擬訂全州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全州民生工程工作。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州政府總值班室)。主要職責是:協助州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突發事件。編制和修訂州政府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州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編制全州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全州應急隊伍、應急指揮平台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組織指導全州應急管理培訓、應急演練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全州抗災救災工作。建立駐州解放軍、武警部隊與地方的應急聯動機制。辦理州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政府總值班室工作。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應急一科、應急二科、應急三科。
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開展上級政府及州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決議和重點工作部署等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組織開展上級政府領導和州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組織開展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省下達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工作。承辦州政府目標管理日常工作,負責縣市政府和州政府部門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州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州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州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州政府信息公開的督查調研和考核評議。指導全州政府信息協同發布、保密審查機制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州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度報告和全州政府信息公開流程規範。負責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政務信息指導以及全州政務信息采編報送工作;負責《涼政信息》的編輯工作。負責州長公開電話工作。承擔州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州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政務公開和效能建設科、政務信息科。
州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州政府主要領導的綜合性講話、文稿以及州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匯報材料;參與起草州政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會議檔案。開展州政府重大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州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負責全州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發行、《政府工作通報》的編印和州政府志、州政府大事記的編寫工作。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經濟科、社會事業科。
機關黨委 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3名。核定州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7名,辦公室主任1名(兼)、副主任3名;專職機關黨委書記1名(副縣級),州實施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縣級),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督查室主任1名(副縣級),信息公開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研究室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25名(含機關黨委副書記1名,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及3個內設科科長3名,督查室副主任1名,信息公開辦公室副主任1名及2個內設科科長2名,研究室副主任2名及2個內設科科長2名,管理機關服務中心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管理機關服務中心3名)。
單列管理行政編制9名。
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編辦、州監察局《關於明確州政府工作部門和州級有關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通知》(涼紀發〔2010〕20號)規定管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一)州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州依法行政的調查研究、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擬訂全州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清理、公布;承辦州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本級政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指導全州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及清理工作。負責地方自治立法基礎工作,承辦上級人大、政府下發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州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指導、監督全州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州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應訴案件。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執法監督案件。協調行政機關在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州政府行政行為聽證事項,對縣市人民政府和州政府部門聽證行為進行指導、監督。承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申請的審查、上報、考核和指導工作。牽頭負責全州行政調解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研究行政執法活動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州政府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擬定有關配套的檔案和答覆意見。負責政府法制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和交流,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諮詢和培訓工作。協調全州仲裁機構工作。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行政複議應訴科、立法科、行政執法監督科。核定行政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二)州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州人民防空、民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擬訂建設規劃和重點城市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負責人民防空、民防地下空間、公用隱蔽工程和疏散幹道等項目研究、方案審查、建設管理、開發利用、維護與拆除、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州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信息化建設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辦州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識和技能。負責全州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物資和資產的管理。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指導縣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承辦州政府、州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科、指揮通信科(民防應急科)、工程建設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核定行政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1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三)州政府金融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全州金融運行情況,擬訂全州金融業發展規劃;督促落實州委、州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的監管;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參與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管;協助中央駐州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維護地方金融秩序。加強資本市場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全州企業的上市指導和審核推薦工作;指導和推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和資產重組。負責產權交易市場的管理。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銀行保險科、地方準金融機構科。核定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
(四)州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指導全州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指導各縣市搞好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及村(社區)便民服務代辦點建設工作。組織州級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行政審批機構、視窗及人員進行管理,實施考核。負責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組織協調、開展並聯審批並督促檢查;根據有關部門的委託,直接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承擔電子政務大廳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搭建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為按規定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國家和省、州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州本級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服務和實施現場管理。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科、督查督辦科、並聯審批服務指導科。核定行政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專職機關黨總支書記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五)代州政府管理州政府派出機構:州螺髻山旅遊景區管理局、州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州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六)原州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和工勤編制1名全部劃入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原州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成建制劃歸州政府辦公室管理。
(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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