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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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涉外仲裁機構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執居中決斷的制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的,仲裁裁決書一經制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基本介紹 基本定義 基本原則 主要特點 修改完善 -
涉外民商事仲裁
在國際間民事或商業交往中,特別是在對外貿易和海洋運輸方面,當事人各方將他們之間發生的爭端交由一名或數名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解決,各方並同意按照仲裁庭作出的...
簡介 -
海峽兩岸仲裁裁決制度比較研究
"台灣地區將仲裁裁決分為""國內仲裁裁決""和外國仲裁裁決,並規定了不同的不予執行情形。 根據台灣地區""仲裁法""的規定,仲裁裁決作出地應由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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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案件的報告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案件的報告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0月12日發布,自2010年10月1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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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仲裁(Arbitration)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定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釋義 主要術語 適用範圍 仲裁時效 類型簡略 -
試論我國涉外仲裁的監督機制
對法院撤銷和不予執行涉外仲裁裁決的裁定不允許抗訴,不利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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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確立臨時仲裁制度之我見
所謂臨時仲裁,是指不要常設仲裁機構的協助,直接由當事人指定的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的仲裁。 在司法實踐中,也都認可臨時仲裁,承認臨時仲裁協定的有效性,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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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司法審查
涉外仲裁司法審查中的管轄衝突問題 我國涉外仲裁的司法審查 涉外商事仲裁的司法審查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目錄 -
論防止仲裁程式的拖延和破壞(一)
即,當事人就仲裁庭或仲裁員所作的管轄權決定向法院提出的異議申請不影響仲裁程式的繼續進行。 在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庭時,有些國家的仲裁法和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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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仲裁立法的比較研究
根據大陸《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委員會實際上指的是在各地設立的仲裁機構。 ”根據我國大陸《仲裁法》第16條的規定,“仲裁協定中必須約定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