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川縣司法局

二、內設機構 涇川縣司法局設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股(加掛涇川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基層工作股、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股4個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及駐涇單位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承辦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律師、公證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指導監督管理司法所工作;負責司法所規範化建設,“12348”法律服務的統一指揮和協調。

(五)指導管理全縣人民調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對全縣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員和仲裁機構進行業務管理。

(七)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