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布諾瓦里條約

美國與巴拿馬於1903年11月18日簽訂海布諾瓦里條約, 以1000萬美元的代價獲得在巴拿馬單獨開鑿運河的權利和對寬 16.1公里的運河區的永久租讓權。

自從1820年以來,美國就有了在中美洲建造橫跨太平洋和大西洋運河的計畫,因為船隻從紐約到加利福尼亞必須航行到南美洲最南端繞行合恩角。當時有三種選擇方案,在墨西哥、尼加拉瓜和巴拿馬,但從1850年到1855年在巴拿馬建造了橫跨地峽的鐵路,使巴拿馬成為首選方案。建造蘇伊士運河的負責人法國的菲迪南·德·勒塞普在1880年1月1日負責開始動工開鑿巴拿馬運河。
但是在高燥地帶開鑿蘇伊士運河和在熱帶叢林內開鑿完全不同,洪水、泥濘、熱帶的流行病如瘧疾、黃熱病等造成的高死亡率迫使法國人放棄了這個計畫。
當時的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認為運河對美國的軍事和經濟意義都很重大,決定接過這個項目,在1903年和當時巴拿馬地區的主權國家哥倫比亞政府簽定了“海-艾蘭條約”,取得在巴拿馬開鑿運河的權力,但哥倫比亞議會不批准此條約。羅斯福派人和哥倫比亞反政府軍隊接觸,答應會幫助他們取得獨立,1903年11月3日巴拿馬宣布獨立,美國軍艦在巴拿馬海域舉行“軍事演習”,哥倫比亞只得承認其獨立。為了報答羅斯福,根據1903年11月18日和美國簽定的“海-布諾-瓦里拉條約”,美國以1千萬美元的代價,從1904年2月23日起對寬16.1公里的運河區取得了永久租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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