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組織申報2010年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的通知

申報辦法(一)2010年科研計畫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網路申報平台網址略。 (二)申請者應填寫《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申請書》(見附屬檔案1,簡稱《申請書》)並完成網上申報。 (三)2010年度科研項目實行限額推薦立項,各高校申報限額可在網路申報平台查詢。

浙教辦高科〔2010〕70號
各高等學校: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目標要求

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廳科研項目立項的引導和激勵作用,通過科研提高學科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促進高校為區域科技創新提供服務,為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智力支撐。
科研項目立項要與學科建設相結合,與人才隊伍建設相結合,與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鼓勵教師自由探索,開展基礎性、原創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勵開展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創新及技術開發工作。

項目類別

項目類別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自籌項目。

申報條件

(一)省教育廳項目面向全省高校申報。重點項目主要資助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博士、碩士點的科研骨幹,申請者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和自籌項目主要資助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具有合理的梯隊,項目申請者須是該項目的組織者和指導者,並在項目中承擔實質性的任務。
(二)引導和支持我省高校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高校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開展。2010年度重點項目申報鼓勵高校與企業進行合作(需提供有關證明),合作前景良好,有助於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項目予以優先立項。一般項目和自籌項目申報中,各高校必須推薦一定數量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具體數額由學校自定。
(三)各類項目的申請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較充分的前期準備和一定數量的相關研究成果,有相應合理的學術梯隊,並能作為項目的實際主持者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在依託單位的聘任期須覆蓋所申請項目的研究執行期。離退休教師、非學校在編人員可以作為研究人員參與課題組,但不能作為課題主持人。
(四)申請項目要求學術思想新穎,創新性強,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先進可行,符合我省社會經濟發展和學科建設需要,已具備一定的研究基礎和工作條件,經費預算合理。
(五)項目申請者已在承擔教育廳項目,或三年來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後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或不執行有關部門和學校科研管理規定的不予立項。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和教育廳項目的,不再給予一般項目立項。各高校推薦申報時應嚴格審核把關。
(六)作為項目主持人原則上只能申報1個項目,作為主要參加者只能申報2個項目。

經費支持額度

省屬高校重點項目自然科學類2萬元-5萬元/項,人文社科類1萬元-2萬元/項;一般項目自然科學類1萬元-2萬元/項,人文社科類0.3萬元-1萬元/項;非省屬高校立項項目經費自籌。

申報辦法

(一)2010年科研計畫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網路申報平台網址。有關申報表格請在省教育廳入口網站或網路申報平台下載。
(二)申請者應填寫《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申請書》(見附屬檔案1,簡稱《申請書》)並完成網上申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對申請者資格和申報課題進行審核,並按本通知和《申請書》的有關要求填寫審查意見,推薦符合條件的課題申報。《申請書》須由學校簽署有關經費配套及管理和保障意見。
(三)2010年度科研項目實行限額推薦立項,各高校申報限額可在網路申報平台查詢。限額數的依據為前三年基數、結題率、獲教育廳科研成果獎項。請各申報高校按本通知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經專家評審後擇優排序推薦。
(四)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須提交重點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一般項目《申請書》一式1份和教育廳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屬檔案2)一式1份,於6月15日前報我廳高校科研師資處。聯繫人:劉潔、唐麗華,電話:略附屬檔案:
1.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申請書
2.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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