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縣

洪湖縣,於1951年設立,,屬湖北省荊州專員公署管轄。

1951置。
1949年解放後,於新堤鎮設定沔陽專區。1951年5月沔陽專區併入荊州地區專員公署,是年6月,為紀念洪湖革命根據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決定,將沔陽縣東荊河以南區域,以及與監利縣東部、嘉魚縣江北部、漢陽縣西南部的毗連區域劃出,建立洪湖縣,屬湖北省荊州專員公署管轄,1956年漢陽第五區(今武漢市漢南區)劃入。1957年、1965年分別將沔陽縣東荊河以南,原楊林尾區部分村級建制劃入,1987年撤縣,置洪湖市。1994年屬荊沙市,1996年由荊州市代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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