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指南(試行)

《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指南(試行)》是針對河南省洛陽市的當地居民參加的社保中公積金的貸款服務指南。

貸款辦理

在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時,近6個月以上,連續、足額、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註:以下所有要件在面簽《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時需要核實原件。)

(一)城市區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

辦理要件:

1、身份證: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複印件4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覆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

2、戶口簿: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或其它能證明婚姻關係的有效證件複印件3份;

4、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5、首付款發票:複印件3份;

6、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契約》(《經濟適用房預售契約》、《商品房現房契約》)3份;

7、如有共產人的需要共產人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

8、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2份(市區營業部貸款中心領取);

9、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領取);

10、借款人還款銀行卡或折(需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確認);

11、借款人正方型楷體私章。

辦理流程: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定》→借款人申請貸款→貸款初審、複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同時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初審、複審、審批→簽訂《委託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契約》)→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交易、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開發公司或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契約→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二)城市區二手住房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

辦理要件:

1、買賣雙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複印件需多提供1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3、首付款收據(由買賣雙方在複印件上籤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3份;

4、過戶前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複印件3份;

5、《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4份;

6、《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3份;

7、契稅完稅憑證複印件(借款人在複印件上籤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3份;

8、買賣雙方中國銀行卡複印件(需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確認)3份;

9、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2份(市區營業部貸款中心領取);

10、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領取)。

辦理流程:借款人到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進行貸前諮詢→借款人申請貸款→貸款初審、複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同時擔保公司初審、複審、審批→簽訂《委託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契約》)→買賣雙方簽訂轉賬協定(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借款通過擔保公司轉到買方或賣方賬戶)→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交易、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契約→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三)縣(市)吉利區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身份證: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複印件4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覆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

2、戶口簿: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或其它能證明婚姻關係的有效證件複印件3份;

4、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5、首付款發票:複印件3份;

6、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契約》(《經濟適用房預售契約》、《商品房現房契約》)3份;

7、如有共產人的需要共產人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

8、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9、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10、借款人還款銀行卡或折(需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確認);

11、借款人正方型楷體私章。

辦理流程: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定》→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管理中心複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同時擔保公司初審、複審、審批→簽訂《委託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契約》)→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開發公司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契約→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4個工作日。

(四)縣(市)吉利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分為兩類)

第一類: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指《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齊全的縣(市)吉利住宅類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2、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前後)複印件3份;

8、《國有土地使用證》複印件3份(已分割到戶的個人小證);

9、《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6份;

10、首付款收據及契稅發票複印件3份;

11、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婚姻證明複印件4份;

14、所售住房共有人同意出售聲明書(房屋共有人出售房屋確認書)原件2份,複印件2份;

15、《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4份;

16、主貸人銀行還款卡複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17、售房方收款卡複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縣(市)吉利管理部諮詢政策→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查看現場、出具勘察報告→管理中心複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同時擔保公司初審、複審、審批→簽訂《委託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契約》)→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契約→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4個工作日。

第二類: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指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大證未分割的縣(市)吉利住宅類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2、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前後)複印件3份;

8、《國有土地使用證》複印件3份;

9、土地具結書原件2份,複印件1份;

10、《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6份;

11、首付款收據及契稅發票複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14、售房人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

15、所售住房共有人同意出售聲明書(房屋共有人出售房屋確認書)原件2份,複印件2份;

16、主貸人銀行還款卡複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17、《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4份;

18、售房方收款卡複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縣(市)吉利管理部諮詢政策→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查看現場、出具勘察報告→管理中心複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同時擔保公司初審、複審、審批→簽訂《委託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契約》)→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契約→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4個工作日。

(五)自建住房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2、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證明複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7、建房人(借款人)《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複印件3份;

8、規劃部門批文或規劃證書複印件3份(縣城建或鄉(鎮)城建部門出具);

9、建房契約原件2份,複印件1份(附工程預算書),管理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造價審核,並加章確認;

10、建房契約公證書原件1份,複印件3份;

11、施工完成30%以上證明原件1份,複印件2份(施工方出具,管理部實地勘察,並加章確認);

12、施工單位出具的首付款發票(收據)複印件3份;

13、所抵押房產《國有土地使用證》複印件3份;

14、所抵押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3份;

15、所抵押房產所有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原件2份,複印件1份;

16、土地具結書原件2份,複印件1份(《國有土地使用證》未分割到戶時需要);

17、抵押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複印件3份;

18、《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4份;

19、收款卡或折複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縣(市)吉利管理部諮詢政策→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查看現場、出具勘察報告→管理中心複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同時擔保公司初審、複審、審批→簽訂《委託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契約》)→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契約→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前還貸

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可採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的方式。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

2、借款人身份證件。

辦理流程:

1、一次性歸還本息: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縣(市)吉利管理部經辦人員審批→到受託銀行辦理還款→到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縣(市)吉利管理部辦理結清→到擔保公司辦理解除擔保手續→到相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提前部分還貸: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確定提前還貸金額→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縣(市)吉利管理部經辦人員審批→到受託銀行辦理還款。

註:辦理提前還貸業務,需借款人本人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天辦結。三、內轉還貸(參照提取業務第九條公積金內轉償還貸款辦理)借款人可利用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按月歸還貸款,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協定書》。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契約;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件。

辦理流程

當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足夠多或當月匯繳金額足夠當月還款時,建議辦理此項業務。

借款人及配偶持要件材料→到市區營業部,縣(市)吉利管理部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協定書》(協定簽訂後,無特殊理由不能取消)。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天辦結。

卡號變更

借款人還款卡(折)號有所變更時,請及時到管理中心辦理卡(折)號變更業務,避免造成逾期,產生逾期費用和不良信用記錄。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證件;

2、借款人新換卡(折)原件。(中國銀行存摺不能用於還款賬戶使用)

辦理流程:借款人持要件材料→到市區營業部;縣(市)吉利管理部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天辦結。

貸款利率

目前利率:5年內貸款利率4.45%,6-30年貸款利率4.9%(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銀髮[2011]16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金[2011]94號)檔案通知,從2011年7月7日起進行調整)。

附表:

住房公積金 存貸款利率調整表

單位:年利率%

項目 調整前利率 調整後利率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

當年繳存 0.50 0.50
上年結轉 2.85 3.10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20 4.45
五年以上 4.70 4.90
三、試點項目貸款 按五年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 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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