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所處洋浦經濟開發區原設有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 兩級法院於1994年掛牌成立,一直實行審判執行工作分離、司法政務合署辦公的體制。 洋浦經濟開發區系全國唯一曾設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兩級法院的開發區,亦系開發區與保稅港合一的國家級開發區,具有良好發展前景。

所處洋浦經濟開發區原設有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兩級法院於1994年掛牌成立,一直實行審判執行工作分離、司法政務合署辦公的體制。2008年10月起,洋浦經濟開發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並遷至儋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則繼續駐留洋浦經濟開發區,獨立建制,為正處級機構,內設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司法行政裝備科、司法警察大隊共11個正科級職能部門,政法幹警專項編制45人,核定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撥款事業編制5名,共50人。
洋浦經濟開發區系全國唯一曾設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兩級法院的開發區,亦系開發區與保稅港合一的國家級開發區,具有良好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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