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神論

泛神論

泛神論(pantheism)是指把神和整個宇宙或自然視為同一的哲學理論。 泛神論是一種將自然界與神等同起來,以強調自然界的至高無上的哲學觀點。認為神就存在於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並沒有另外的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泛神論,一稱萬有神教,謂宇宙間只有一個長住不變,自有永有,絕對永恆的“本質”( essence);有限之物(finite things),萬殊變遷,其本身並無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稱為幻影(maya)。泛神論者所說的神既不同於基督教所信奉的人格神,也不同於自然神論者所主張的作為第一因的神,它沒有類似人的屬性,不是凌架於世界之上,而是存在於世界之內,是世界的內因。

簡介

泛神論,一稱萬有神教,謂宇宙間只有一個長住不變,自有永有,絕對永恆的“本質”( essence);有限之物(finite things),萬殊變遷,其本身並無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稱為幻影(maya)。此派反對超越神論,否認神的位格,以及上帝創世之說,謂有限之物,乃出自無限,非由於創造。蓋自無限出有限,乃為一種內在的原則,此即上帝。有限無限,均屬一源,故宇宙非上帝所創造,上帝即寓於宇宙之內。

概念解釋

在大部分人的思想當中,尤其宗教信徒,都以為宇宙存在一種萬能的力量,一種大能,它是這種萬能的力量創造了世界,創造了我們,而如果想解脫,必須要回歸這種萬能的力量,或者認識它,臣服於它。基督教的上帝是這種萬能力量的人格化,印度教的梵,道家的道是這種萬能力量的非人格化(印度教裡面也有一部分是人格化梵)。這個世間只有一種宗教徹底否認存在這種人格化的萬能力量,它就是釋迦牟尼佛的原始佛教。

原始佛教的獨特之處就在於無我論的提出,"我",巴利語是Ataman,它的原義是恆常,主宰的意思,而佛陀說沒有Atman,即沒有主宰,沒有“我",沒有萬能力量。然而Ataman這個詞經過中國人的翻譯以後,失去了原義,很多所謂的佛教信徒甚至把把不自私,把泛神論的萬物一體乃至不二論等當成了無我,卻承認存在有萬能的力量,存有主宰,與真正的佛法完全背道而馳。

泛神論是一種將自然界與神等同起來,以強調自然界的至高無上的哲學觀點。其認為神就存在於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並沒有另外的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這種觀點曾流行於十六世紀到十八世紀的西歐,代表人物有布魯諾、斯賓諾莎等。

從泛神論又發展出泛自然神論(Pandeism),這是將自然神論和泛神論合併起來的一種哲學觀點。這個觀點認為上帝在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之後,將自己化身成宇宙以及世界萬物。泛自然神論起源於19世紀的德國的哲學思想界。

在2001年,漫畫跟書籍系列呆伯特(Dilbert)的作者史考特.亞當斯(Scott Adams)出版了《上帝的碎片》(God’s Debris)一書。 在此書中,他建立了與泛自然神論相關的一種哲學觀點。泛自然神論的觀點在盤古神話中有所體現。在大部分關於盤古的傳說中,都有如下內容:

“盤古死去,身上的器官變化成天地間的萬物:身體變為高山,肌肉變成良田,血液成為江河,筋骨變成大路,牙齒變為玉石,皮毛變成草木...” 泛自然神論在基督徒聖經中也有所體現。

泛神論者

代表人物就是莊子、斯賓諾莎和色諾芬尼。

“仁義”二字被視為儒家思想的標誌,“道德”一詞卻是道家思想的精華。莊子的“道”是天道,這是效法自然的“道”,而不是人為的殘生傷性的。

在莊子的哲學中,“天”是與“人”相對立的兩個概念,“天”代表著自然,而“人”指的就是“人為”的一切,與自然相背離的一切。“人為”兩字合起來,就是一個“偽”字。

莊子主張順從天道,而摒棄“人為”,摒棄人性中那些“偽”的雜質。順從“天道”,從而與天地相通的,就是莊子所提倡的“德”。

在莊子看來,真正的生活是自然而然的,因此不需要去教導什麼,規定什麼,而是要去掉什麼,忘掉什麼,忘掉成心、機心、分別心。既然如此,還用得著政治宣傳、禮樂教化、仁義勸導?這些宣傳、教化、勸導,莊子認為都是人性中的“偽”,所以要摒棄它。

作為道家學派始祖的老莊哲學是在中國的哲學思想中唯一能與儒家和後來的佛家學說分庭抗禮的古代最偉大的學說。它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占有的地位絕不低於儒家和佛家。

色諾芬尼(約公元前570年~前480年或470年,或公元前565年~473年),古希臘哲學家、詩人、歷史學家社會和宗教評論家,埃利亞派的先驅。色諾芬尼認為神是宇宙的永恆原則,它是所有事物都存在於其中的“一”和“一切”。換句話說,神就是世界,他並不是純粹的精神,而是整個有生命的自然。色諾芬尼將神與世界統一,這一泛神論的重點不在於神,而是在世界上。

斯賓諾莎(Spinoza,1632~1677),著名的荷蘭唯物論哲學家。本為猶太人,猶太教會以其背叛教義,驅逐出境,後卜居于海牙,過著艱苦的生活。其不承認神是自然的創造主,認為自然本身就是神,其唯物論學說,對十八世紀法國唯物論者和德國的啟蒙運動有著頗大的影響。

代表

道家

道教是道法自然,道家信徒強調的是修仙而不是拜神,其是跟著榜樣學習而不是崇拜榜樣。仙是一種自由的狀態,佛和道之所以能融合,這是因為二教都不承認萬能的神,只承認“神通”,其本質上是修煉得到的一種技能,不是與生俱來的,有了雜念和惡行之後還會失去。由於沒有神通,在道家來看就沒有自由,無法逍遙,在佛家來看,它是覺悟後自然而然具有的一種屬性,而且有利於弘法,故道家要修仙練神通,佛家說覺悟之後就會有神通。這時,雖然有了生物與非生物區別,但是道教認為非生物可通過注靈或點化賦予生命修仙,生物則可自修成仙。

在老子看來,“道”,從道體的角度來說,它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我們是根本無法表述,甚至是我們根本無法了解的。我們所能知道的只是有這么個東西,它先天地而生,可卻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捪之而弗得。也就是說,這個東西,正像普羅提諾對於太一的描述一般,它是超越於世界萬物之上、超越於人類的理性之上、超越於我們的感官體驗之上的。因此,對於“道”究竟是個什麼東東,我們除了可以說它是我們的語言無法描述的之外,我們對它無話可說。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之上,我們所說的“道不可言”才有意義。

同時,對於“道”的特點、“道”的作用、我們如何認識“道”、如何因循“道”,對於老子來說,都沒有任何的不可說,甚至要大說特說。並且,對於這些關於“道”用的內容,老子完全是用了一種合乎人類的正常智慧、常規理性的方式來進行論述的,其中絲毫未見任何王顧左右而言他,拿著拐棍敲你腦袋三下關上正門讓你去悟的所謂境界。

老子的“道”是我們能夠感知,能夠了解,能夠傳授的;老子的“道”是我們可以掌握、運用的;老子的“道”是要求我們堅定不移的葆守執持,以指導我們的行動的;老子的“道”是適用於人主治理天下的過程中的,在人主治理天下的過程中,所取法於的正是“道”;老子的“道”,人主一樣會失去它。當人主不能按照“法道”的原則,當人主不能因循“天之道”生養、輔助萬物的規律去從事的時候,人主便失“道”了。

莊子也繼承了老子的思想,據傳,又嘗隱居南華山,故唐玄宗天寶初,詔封莊周為南華真人,稱其著書《莊子》為南華經。據《莊子》記載,莊子住在貧民區,生活窮苦,靠打草鞋過活。《史記》中記載,莊子曾在家鄉做過管理漆園的小官,在職不久就歸隱了。楚威王聞知以厚幣禮聘,被莊子拒絕,在當時學者名人中,他和惠施經常往來,《莊子》書中有不少他和惠施進行討論、爭辯的故事。莊子對現實十分悲觀,消極厭世,對整個人生取虛無主義的態度。他把提倡仁義和是非,看作是加在人身上的刑罰,他認為仁義是一種黥刑,它是非是一種劓刑。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哲學思想體系和獨特的學風、文風。莊子用相對主義的理論回答了先秦哲學中“天人”之辯和“名實”之辯這兩個方面的問題。莊子和老子一樣把“道”作為世界最高原理,講天道自然無為。但在“道”和“物”的關係上,他具有與老子不同的明顯泛神論色彩。他認為形體產生於精神,而個別精神產生於“道”。 在莊子哲學中,“道”是宇宙的本體,它是一個無限的概念。由“道”而產生了天地萬物,“道”本身是萬物之源。“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人如果得 “道”,即獲得了無限和自由。

印度教

印度教中,梵與“我”或“彼一”,都是古印度所指的終極實在,它是超越和不可規範的唯一實在,多通過否定(非……,非……)加以講述。《奧義書》和其後的各正統學派在通過否定後,正面斷定“梵”與“我”的存在,而且是唯一、不二的存在。這種終極觀是實體性的,在思想的最高位置。“梵”是“非概念”的,超越一切名相概念和判斷推理,不能靠思辨體驗,只能通過瑜伽直接體驗。梵我無處不在,現世只是“終極實在”一種扭曲、不充分的表現,追求梵我時必須捨棄與現世的根本聯繫。婆羅門教視現世是不真的,但亦明白表達在一切無常無我之上,有一個肯定性的梵我境界。,視世間為“假立”;僧佉(數論)以梵為自性,視世間為現象,都是以梵為宇宙的本體。”又佛為婆羅門又稱梵,清淨者之意也。俱舍論二十四曰:“真沙門性,經亦說名婆羅門性,以能遣除諸煩惱故。佛與梵德相應,是故世尊猶應名梵。由契經說,佛亦名梵。”

內容觀點

具有自然主義傾向的泛神論

歐洲哲學史上出現的泛神論,大體上可以歸結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具有自然主義傾向的泛神論,它把神熔化於自然之中;

泛神論

另一種是具有宗教神秘主義傾向的泛神論,它把自然消解於神中。前者往往通過自然主義接近或達到唯物主義;後者雖是唯心主義的,但在反對正統神學的鬥爭中也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

泛神論泛神論

從本質上說,泛神論乃是唯物主義的無神論,只是由當時的特殊的政治環境而使用了"神"的概念。 把神和整個宇宙或整個自然視為同一的哲學理論。它認為整個宇宙本身具有神性,或者包含有神性的原則,萬物存在於神內,神是萬物的內因。泛神論者所說的神既不同於基督教所信奉的人格神,也不同於自然神論者所主張的作為第一因的神,它沒有類似人的屬性,不是凌架於世界之上,而是存在於世界之內,是世界的內因。"泛神論者"這個術語是英國哲學家J.托蘭德於1705年在《對索西尼教義的真實敘述》一文中首先使用的。 泛神論者,對於神的觀念,各有不同,大別之,可分兩類:

一般的泛神論

一為一般的泛神論,例如巴邁尼德斯(Parmenidese ),則謂神即萬有;如斯賓諾沙,則謂神即自然;神為萬有之源泉,萬有乃神的結果。

特殊的泛

其二為特殊的泛神論,其中又分四種:(1〕自然的泛神論,謂自然即上帝;(2)唯心的泛神論,如德儒費希奈(G.T.Fechner) ,謂一切物質,乃為寓於物質的精神之顯現。精神有三種:一為世界精神,二為人間精神,三為物質精神,三者乃均為神的意識之表現;(3)倫理的泛神論,如德國哲學家斐希德,謂行於世界之道德的秩序,乃為神的本質之表現;(4)理性的泛神論,如黑格兒以理性為世界之根本原理,故理性即上帝。 把神和整個宇宙或自然視為同一的哲學理論。

泛神代表

斯賓諾沙

其一為斯賓諾沙(Baruch Benedict Spinoza,1632-1677),氏以神為一種永存的唯一的實體(substance),是萬物內在的原因,借著無常的"眾生"而"表現",神即"自然",非超乎自然之外,萬物乃為神之"變化"(modification),其形於外延者,則名之曰"物";其形於思維者,則名之曰"心",故"心" "物" 乃一物之兩面。人,從其肉體言,乃為神之外延,從其靈魂言,則為神之內心。神的位格,以是沒有感覺,不能愛憐,亦不能賞罰;神無意志,以是沒有目的,也沒有計畫;因此,神非造物主,萬物並非被造,乃自有、永有,且不息流轉。神既無位格,僅為宇宙間一種永恆而普偏的原則。他們以為人即是神,所謂神,僅為一種虛妄的思念(羅一21),等於無神!

斐希德

泛神論代表之一泛神論代表之一

其次為斐希德(Johann G. Fichte,1762-1814),氏以萬法唯心,整個宇宙,甚至上帝,都由心生。氏嘗於教室中對學生說:"諸位同學,讓我們來造上帝吧!" 他認為此乃人之為人的神聖使命。在他的觀念之中,所謂上帝,乃是流行於宇宙間之道德秩序(mora1 order),這簡直等於以人為造物主,以人為神,高舉人類,揚人滅神!照斐氏的道理,主耶穌雖為神的長子,但一切眾生(世人),都與耶穌平等,所以無需經過耶穌,可以"立地成神",因其本性,本來是神。此乃和佛法相同,認為"眾生皆有佛性",可以:"立地成佛"乃是一種"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學的基督論。

黑格爾

其三乃為黑格爾(Wilhelm Friedrich Hegel),氏謂世界乃為一種永遠變遷的程式,人乃是一種過渡的現象(passing phenomena);真正的"實在"(Reality),乃為"觀念"(idea或理念),或稱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le),或稱"上帝";易言之,一位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被他虛妄的思念,變成一個抽象的"觀念"或"原理"。氏謂神乃偏滿"自然"或"世界",並無"自我意識" ( se1f-consciousness ),故若無世界,便不成神;神乃借著世界而表明出來,尤借著人而有"自我意識"。人類乃為上帝的登峰超極的最高表現(consummation),故人就是神!氏復強調"世界精神"、"絕對理性"之說,成為一種"理性的泛神論"。此乃借著"非常人物"和普魯士王國而具體表現,乃是一種崇拜國家,崇拜民族的"拜人教"。相傳當拿破倫進攻德國 時,氏正在著書,氏挾稿舉目窗外,見拿氏指揮兵馬,長驅直入,嘆曰:"此乃馬上之'世界精神'也!" 黑氏的哲學,乃為德國軍國主義和納粹主義的禍根。

謝林

其四為謝林(Friedrich W.J.Sche11一1ng, 1775-1854),氏之哲學,可分三期。第一期,倡"自然哲學"、"超絕哲學",謂自然能發展,成為精神。第二期倡"同一哲學",及"美的唯心論",謂自然與精神之"同一",惟借藝術,最能表現。第三期致力宗教哲學,就超自然的經驗,論神的存在和發展,其說玄秘,謂自然乃在植物界沉睡,乃在動物界作夢,而因人而甦醒。所謂人心,並無其物,乃為自然恢復其知覺而已。人雖有限(finite),非真有限,而乃神在發展;質言之,人乃發展中的神。世界乃為"有限"的總體,亦為上帝的兒子,上帝乃借人而完全表明,故人乃萬有之最高表現(the highest of beings),亦為上帝至高無上之發展。在這至高發展中,上帝和宇宙的分際,乃告泯滅,這和我國儒家"仁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空想,異曲同工,乃是"自我神化"的泛神論。

發展源流

古希臘

在古代希臘,米利都學派、赫拉克利特、愛利亞學派就有泛神論思想。斯多阿學派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古代泛神論體系。斯多阿學派認為由火和氣構成的"普紐瑪"遍布於世界,它是能工巧匠,能夠治理世界,使之成為一個充滿智慧的生物。古希臘的泛神論大都是具有自然主義傾向的泛神論。

泛神論泛神論

在中世紀,泛神論往往以基督教異端的面目出現,愛爾蘭的僧侶J.S.愛留根納在《論自然的區分》中,認為自然是無所不包的全體,上帝是創造而非被創造的自然,具體事物是被創造而不能創造的自然。這種具有宗教神秘主義傾向的泛神論與基督教的正統教義是矛盾的,因而在13世紀被羅馬教皇斥為"危險的學說"。迪南的戴維(?~1200)認為,上帝和原初物質是絕對相同的,既然原初物質和事物結為一體,上帝也必定是這樣的。他的泛神論具有明顯的唯物主義傾向,因而在13世紀也受到教會的斥責。德國的著名神秘主義者 M.J.埃克哈特(1260~1327)提出了比較典型的具有宗教神秘主義傾向的泛神論。他指出,上帝是世界的根基,萬物在上帝之中,上帝也在萬物之中,但萬物由於不完善性和上帝又不同一。這些理論都從內部破壞著宗教神學。

文藝復興

文藝復興時期的泛神論表現出比較強烈的自然主義傾向。庫薩的尼古拉是這個時期的一位較早的泛神論者。他指出,說上帝創造萬物和說上帝即是萬物,那是一回事。在16~17世紀初,西歐特別是義大利出現過一股較大的泛神論思潮,主要代表是G.布魯諾。他把上帝看作產生自然的自然,把世界看作被自然產生的自然,認為上帝不是事物的超越的原因而是內因。他的泛神論已經通過自然主義達到了唯物主義。

最早提出並使用"泛神論"一詞的是17世紀英國哲學家J.托蘭德。該理論認為整個宇宙本身具有神性,萬物存在於神內,神是萬物的內因。這個神不同於基督教信奉的人格神,也不同於自然神論者所主張的第一因的神,它沒有類似人的屬性,不是凌駕於世界之上,而是存在於世界之內。

近代歐洲

B.斯賓諾莎是近代歐洲哲學史上著名的泛神論哲學家。他把實體稱為神或自然。他認為神既具有思維的屬性,又具有廣延的屬性,一切事物都存在於神內,神是萬物的內因。他的泛神論實質是唯物主義的。

在19世紀德國古典哲學中,F.W.J.謝林和G.W.F.黑格爾等都力圖以泛神論的形式來調和精神和物質的對立,表達客觀唯心主義觀點。

現代西方

在現代西方哲學中,新黑格爾主義者F.H.布拉德雷、B.克羅齊,新實在論者A.N.懷特海、S.亞歷山大等面對自然科學和工業的進步,表現出用泛神論調和精神和物質對立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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