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

法律專業

法律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以及涉外、涉僑等部門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基本信息

專業特徵

法律專業法律專業
1.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範

法律首先是指一種行為規範,所以規範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規範性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樣式和方向。法律同時還具有概括性,它是人們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一種行為模式,它的對象是一般的人,是反覆適用多次的。法律還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為標準是按照法律規定所有公民一概適用的,不允許有法律規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規範不同於其他規範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它的嚴謹性。它有特殊的邏輯構成。構成一個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範。每一個法律規範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兩個部分構成。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所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其中行為模式一般有三種情況:

(1)可以這樣行為,稱為授權性規範;

(2)必須這樣行為,稱為命令性規範;

(3)不許這樣行為,稱為禁止性規範。

2.法律是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行為規範

這是法律來源上的一個重要特徵。所謂國家制定和認可是指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國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國家認可形成的通常是習慣法。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

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係,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

4,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

由於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

課程介紹

法律專業法律專業
《法理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大學語文》、《基礎英語》、《計算機基礎》、《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經濟法概論》、《鄧小平理論》、《婚姻法、《國際法》、《法學基礎》、《行政法》、《邏輯學》、《律師實務》、《會計學基礎》、《審計學基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外國語》、《勞動法》、《婚姻家庭法(一)》、《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契約法》、《智慧財產權法》、《公司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法律文書寫作、(《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據法》、《保險法》、《稅法》、《金融》、《公證與律師制度》、《房地產法》任選三門)、畢業論文。

課程設定

(1)基礎本科段

專科段,課程代碼:C030112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2 必考 筆試
002 03707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概論 4 必考 筆試
003 04729 大學語文 4 必考 筆試
004 05677 法理學
7 必考 筆試
005 05679 憲法學 4 必考 筆試
006 00261 3045 行政法學 5 必考 筆試
007 00245 3043 刑法學 7 必考 筆試
008 00260 3044 刑事訴訟法學 4 必考 筆試
009 00242 3346 民法學 7 必考 筆試
010 00243 3347 民事訴訟法學 5 必考 筆試
011 00024 3021 普通邏輯 4 必考 筆試
012 00244 3013 經濟法概論 6 必考 筆試
013 00247 3344 國際法 6 必考 筆試
014 00223 3345 中國法制史 5 必考 筆試
231 00031 3030 心理學 4 加考 筆試
232 04577 中國通史 8 加考 筆試
相關說明
主考學校 中山大學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4門,共70學分;選考課程0門,共0學分;加考課程2門,共12學分;
停考時間
說明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兩門課程,但須加考231、232兩門課程。
備註 根據粵考委[2006]8號檔案《轉發全國考辦關於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大學語文》課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本專業從2007年4月開始調整考試計畫。
(2)本科段
專業代號:B030117 ;專業名稱:法律(獨立本科段)
註:法律—深圳大學自考專業
序號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1 1 3708 公共課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 必考 筆試
2 2 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 必考 筆試
3 3 5677 專業課 法理學 7 必考 筆試
4 4 5679 憲法學 4 必考 筆試
5 5 223 中國法制史 5 必考 筆試
6 6 245 刑法學 7 必考 筆試
7 7 242 民法學 7 必考 筆試
8 8 260 刑事訴訟法學 4 必考 筆試
9 9 243 民事訴訟法學 5 必考 筆試
10 10 261 行政法學 5 必考 筆試
11 11 244 經濟法概論 6 必考 筆試
12 12 247 國際法 6 必考 筆試
13 13 246 國際經濟法概論 6 必考 筆試
14 14 249 國際私法 4 必考 筆試
15 15 22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 必考 筆試
16 16 226 智慧財產權法 4 必考 筆試
17 17 230 契約法 5 必考 筆試
18 18 6999 畢業論文 不計學分 必考 實踐考核
19 101 15 英語(二) 14 選考 筆試
20 102 227 公司法 4 選考 筆試
21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選考 筆試
22 104 167 勞動法 4 選考 筆試
23 105 5678 金融法 4 選考 筆試
24 106 5562 法律職業道德 3 選考 筆試
25 107 262 法律文書寫作 3 選考 筆試
26 108 233 稅法 3 選考 筆試
27 109 257 票據法 3 選考 筆試
28 110 258 保險法 3 選考 筆試
29 111 259 公證與律師制度 3 選考 筆試
30 112 169 房地產法 3 選考 筆試
31 113 264 中國法律思想史 4 選考 筆試
32 114 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選考 筆試
33 115 263 外國法制史 4 選考 筆試
開考方式 面向社會
報考範圍 全省
報名 網上線上報名
主考學校 中山大學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8門,共85學分;選考課程15門,共62學分;加考課程0門,共0學分;
說明 1.非法律專業本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者,必考課程為16門(序號3至18),累計79學分。
2.非法律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者,必考課程為18門(序號從1至18),累計85學分;選考課至少要獲得14學分,不選考英語(二)的考生,須從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門選考課程,累計學分不少於14學分。
3.101至105課程須選考不少於14學分。
4.畢業論文是本科學習的必修內容。應考者在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後必須撰寫畢業論文。論文題目範圍由主考院校選定公布,應考者任選其中一題寫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論文必須由應考者本人完成,且觀點明確,結構合理,論述有據,文字通順。論文由主考院校組織審閱和答辯,論文成績採用五級計分制評定,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5.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在參加本專業考試前,已經參加高等教育 自學考試 並取得與本考試計畫中課程名稱、學分相同課程的合格成績,可申請免考。
6.本專業僅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非法律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申辦畢業。
備註 1.根據粵考委[2006]31號檔案《關於在我省開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法律專業(獨立本科段)的通知,本專業從2007年上半年開考。(詳細請點擊查閱)
2. 根據粵考辦[2008]60號檔案《轉發全國考辦關於2009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保險法》課程考試用書通知》,本課程從2009年開始調整。(詳細請點擊查閱)
(3)獨立本科段
專業代號:B030117 ;專業名稱:法律(獨立本科段)
註:“標準號”為2002年以前使用
序號 類型
序號
課程
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
方式
方向或 備註
1 001 03708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 必考 筆試
2 002 0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 必考 筆試
3 003 05677 法理學 7 必考 筆試
4 004 05679 憲法學 4 必考 筆試
5 005 00223 3345 中國法制史 5 必考 筆試
6 006 00245 3043 刑法學
7 必考 筆試
7 007 00242 3346 民法學 7 必考 筆試
8 008 00260 3044 刑事訴訟法學 4 必考 筆試
9 009 00243 3347 民事訴訟法學 5 必考 筆試
10 010 00261 3045 行政法學 5 必考 筆試
11 011 00244 3013 經濟法概論 6 必考 筆試
12 012 00247 3344 國際法 6 必考 筆試
13 013 00246 國際經濟法概論 6 必考 筆試
14 014 00249 3823 國際私法 4 必考 筆試
15 015 00228 382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 必考 筆試
16 016 00226 智慧財產權法 4 必考 筆試
17 017 00230 契約法 5 必考 筆試
18 018 06999 畢業論文 不計學分 必考 實踐考核
19 101 00015 3022 英語(二) 14 選考 筆試
20 102 00227 公司法 4 選考 筆試
21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選考 筆試
22 104 00167 3146 勞動法 4 選考 筆試
23 105 05678 金融法 4 選考 筆試
24 106 05562 法律職業道德 3 選考 筆試
25 107 00262 法律文書寫作 3 選考 筆試
26 108 00233 稅法 3 選考 筆試
27 109 00257 票據法 3 選考 筆試
28 110 00258 保險法 3 選考 筆試
29 111 00259 3349 公證與律師制度 3 選考 筆試
30 112 00169 房地產法 3 選考 筆試
31 113 00264 3821 中國法律思想史 4 選考 筆試
32 114 00265 382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選考 筆試
33 115 00263 3822 外國法制史 4 選考 筆試
相關說明
主考學校 中山大學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8門,共85學分;選考課程15門,共62學分;加考課程0門,共0學分;
停考時間
說明
備註 1.根據粵考委[2006]31號檔案《關於在我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獨立本科段)的通知,本專業從2007年上半年開考;
2.根據粵考辦[2008]60號檔案《轉發全國考辦關於2009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保險法》課程考試用書通知》,本課程從2009年開始調整。

科目時間

2013年法律(基礎科段)開考科目和時間

2013年1月考試(小考)
12日上午,09:00-11:30 12日下午,14:30-17:00 13日上午,09:00-11:30 13日下午,14:30-17:00
00242, 民法學 ,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00223中國 法制史 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需加考 時事政治 ) 00243民事訴訟法學 , 04729大學語文
2013年4月考試(大考)
20日上午,09:00-11:30 20日下午,14:30-17:00 21日上午,09:00-11:30 21日下午,14:30-17:00
05679憲法學 00247 國際法 00024普通邏輯 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需加考時事政治) 00245 刑法學 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04577中國通史(港澳人考) 00260刑事訴訟法學,00031心理學(港澳人考) 05677法理學 ,04729大學語文
2013年7月考試(小考)
13日上午,09:00-11:30 13日下午,14:30-17:00 14日上午,09:00-11:30 14日下午,14:30-17:00
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需加考時事政治) 00245刑法學,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05677法理學,04729大學語文
2013年10月考試(大考)
19日上午,09:00-11:30 19日下午,14:30-17:00 20日上午,09:00-11:30 20日下午,14:30-17:00
00242民法學 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00031心理學(港澳人考) 00261行政法學,00223中國法制史 00243民事訴訟法學 04729大學語文 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需加考時事政治) 00244經濟法概論 ,(法律專業)

資格證分類

法律專業法律專業
法律從業資格證A類:適用於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A類資格證書全國通用。

法律從業資格證B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歷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的規定而採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的人員,按照法律這一特別規定的精神,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或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立法允許在這些地區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初衷。至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人員獲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又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其任職和執業選擇,應由所在的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並掌握。

法律從業資格證C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為320-359分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此類人員包括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和大學本科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對這些地區的應試人員實行合格分數線放寬,其目的也只是為了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因此,取得此類證書的人員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和執業。

就業情況

相比之下,其就業情況不太樂觀,該專業難就業的主要有原因:

一, 門檻高:必須要通過司法考試才能從事律師這個職業,而參加司法考試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學歷以上, 而且通過率不超過30%.;

二, 對個人素質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口才,交際能力,人際關係,記憶力,反應力等;

三,供大於求。

培養目標

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培養德才兼備德套用型法律專門人才。要求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國主要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

專業特色

本專業畢業生以理論基礎紮實、綜合素質高、適應能力強而著稱。要求學生具有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系統地掌握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法等領域的法學知識和法律規定,了解國內外法學理論發展及國內立法信息,並能熟練掌握一門外語,閱讀專業外文書刊。在能力方面,學生應能較熟練地套用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辦理各類法律事務,解決各類法律糾紛,並具有從事法學實務及法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質

研究方向

1、實踐民法學:能熟練掌握民商法、經濟法理論和法條,結合具體法律實踐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開展同民商事活動相關的法律事務工作,解決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民商事法律問題。主要研究企業管理法規、契約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等,為公司企業法務部門等機構培養高層次人才。

2、核環境資源與公共安全法律:能熟練掌握核環境資源、公共安全法理論與法條,開展同核環境資源、公共安全相關的法律事務工作。主要研究核法學、環保法、公共安全法、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對等,為各核工業企業、安防企業及相關機構培養高層次法務人才。

3、公共治理法務:能熟練掌握憲法、行政法理論和法條,開展和公共治理相關法律事務工作,實現治理的法治化。主要研究公務員法規、行政行為、行政契約、國家賠償、行政複議、非政府組織等,為政府機關、社團、學校、醫衛機構培養能嫻熟開展法務工作的高層次人才。

4、犯罪預防與刑事司法:能熟練掌握犯罪學、刑法學、證據法、刑事訴訟法理論和法條,開展各類犯罪防控及刑事訴訟實務工作。主要研究犯罪學、刑法學、證據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等,為公、檢、法機關、律師事務所等培養精通刑事法律的高層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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