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滴實驗

油滴實驗

油滴實驗(Oil-drop experiment),是美國芝加哥大學物理學家羅伯特·安德魯·密立根及其學生哈維·福萊柴爾(Harvey Fletcher)在1909年所進行的一項物理學實驗,並使羅伯特·密立根獲得1923年的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 此實驗的目的是要測量單一電子的電荷。方法主要是平衡重力與電力,使油滴懸浮於兩片金屬電極之間。並根據已知的電場強度,計算出整顆油滴的總電荷量。重複對許多油滴進行實驗之後,密立根發現所有油滴的總電荷值皆為同一數字的倍數,因此認定此數值為單一電子的電荷e。

實驗簡介

油滴實驗油滴實驗

到2006年為止,已知基本電荷值為1.60217653(14) x 10−19庫侖。密立根在諾貝爾獎頒獎典禮上,表示他的計算值為4.774(5) x 10−10靜庫侖(等於1.5924(17) x 10−19庫侖)。現在已知的數值與密立根的結果差異小於百分之一,但仍比密立根測量結果的標準誤(standard error)大了5倍,因此在統計上具顯著差異。

該實驗被評為“物理最美實驗”之一。

實驗裝置

密立根設定了一個均勻電場,方法是將兩塊以水平方式平行排列的金屬板作為兩極,且兩極之間可產生相當大的電位差。金屬板上有四個小洞,其中三個是用來將光線射入裝置中,另外一個則設有一部顯微鏡,用以觀測實驗。噴入平板中的油滴可經由控制電場來改變位置。

為了避免油滴因為光線照射蒸發而使誤差增加,此實驗所使用的油擁有較低的蒸氣壓。其中少數的油滴在噴入平板之前,會因為與噴嘴發生摩擦而獲得電荷,成為實驗對象。

在此實驗中,油滴的運動方向共受四個力量影響:

空氣阻力(向上)

重力(向下)

浮力(向上)

電場力(向上)

首先噴入的油滴會因為電場尚未開啟而下墜(以重力加速度),並很快的因為與空氣的摩擦而到達終端速度(等速下墬)。接著開啟電場,假如此電場強度夠強(或稱電場力,F),那么將會使部分具有電荷的油滴開始上升。之後選出一個容易觀察的油滴,利用電壓的調整使油滴固定於電場中央,並使其他油滴墜落。接下來的實驗將只針對此一油滴進行。

然後關閉電場使油滴下降,並計算油滴在下墬時終端速度v,再根據斯托克斯定律(Stokes' Law)算出油滴所受的空氣阻力:

(空氣阻力,方向向上)

v1 為油滴的終端速度;η 為空氣的黏滯係數;r 為油滴半徑。

重量W(重力)等於體積V乘上密度ρ,且由於使油滴下降的力量為重力,因此下墬加速度為g。假設油滴為完美球型,則重力W可寫成

(重力,方向向下)

ρ為油滴密度

不過若要獲得較為精確的數值,則重量必須減去空氣對油滴造成的浮力(等於和油滴相等體積的空氣重量)。假設油滴為完美球型,則浮力B可寫成

(浮力,方向向上)

ρair為空氣密度。

上兩式合併如下:

(重力 - 浮力)

到達終端速度時加速度為零(等速下降),此時作用於油滴的合力為零,使F與W-B互相抵銷,也就是,由此可得:

一但求得r(太小以致無法直接測量),則W也可算出。

再來將電場重新開啟,此時作用於油滴的電場力為

(電場力,方向向上)

q為油滴電荷;E為電極板之間的電場。

平行板狀電極產生的電場則可以下式求得:

V為電位差;d為平板之間的距離。

若以較為直截了當的方法,q可經由調整V使油滴固定,再由F = W - B算出:

不過這種方法實際上難以實行。因此也可使用較容易操作的方式:稍微再將電壓V向上調升,讓油滴上升並得到一個新的終端速度v,再從下式中得到q:

(電場力 - 重力 + 浮力 = 油滴向上爬升到達終端速度時所受的空氣阻力)

草包族科學

理查· 費曼曾經在1974年,於加州理工學院的一場畢業典禮演說中敘述“草包族科學”(Cargo cult science)時提到:從過往的經驗,我們學到了如何應付一些自我欺騙的情況。舉個例子,密立根做了個油滴實驗,量出了電子的帶電量,得到一個今天我們知道是不大對的答案。他的資料有點偏差,因為他用了個不準確的空氣粘滯係數數值。於是,如果你把在密立根之後、進行測量電子帶電量所得到的資料整理一下,就會發現一些很有趣的現象:把這些資料跟時間畫成坐標圖,你會發現這個人得到的數值比密立根的數值大一點點,下一個人得到的資料又再大一點點,下一個又再大上一點點,最後,到了一個更大的數值才穩定下來。

為什麼他們沒有在一開始就發現新數值應該較高?——這件事令許多相關的科學家慚愧臉紅——因為顯然很多人的做事方式是:當他們獲得一個比密立根數值更高的結果時,他們以為一定哪裡出了錯,他們會拚命尋找,並且找到了實驗有錯誤的原因。另一方面,當他們獲得的結果跟密立根的相仿時,便不會那么用心去檢討。因此,他們排除了所謂相差太大的資料,不予考慮。我們現在已經很清楚那些伎倆了,因此再也不會犯同樣的毛病。

實驗作假醜聞

密立根油滴實驗60年後,史學家發現,密立根一共向外公布了58次觀測數據,而他本人一共做過140次觀測。他在實驗中通過預先估測,去掉了那些他認為有偏差,誤差大的數據。這違反了科學的原則。

密立根是在1907年在芝加哥大學任教時開始做測定 基本電荷的實驗的。他一開始用的是水滴。在1909年他首次報告了用水滴測定的 基本電荷的數值。但是用水滴做實驗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水滴很容易揮發,只能對它們的運動情況做幾秒種的觀察。這時研究生哈維·弗雷徹加入了密立根實驗室。在參與討論如何防止水滴蒸發的問題之後,弗雷徹建議改用油滴做實驗。在一天之間,弗雷徹製作了油滴實驗的設備,並在當天就進行了實驗,獲得了一個比較靠譜的 基本電荷數據。那一天密立根不在實驗室。

密立根在第二天回到實驗室後,看到了弗雷徹的實驗設備,非常興奮。此後兩個人一起工作,對實驗設備進行了改進。6周后,公布了實驗結果。很顯然,這個實驗的論文應該由兩人聯合發表。但是密立根提醒弗雷徹,根據學校的要求,研究生的博士論文必須單獨署名,不能有合作者。密立根建議,弗雷徹可以在以後的某篇論文單獨署名作為其博士論文,但是做為交換條件,這第一篇論文必須只署密立根一人的名字。弗雷徹雖然感到失望,但是沒有別的辦法,同意了這一安排。

於是在1910年密立根做為唯一作者發表了第一篇油滴實驗的論文,並最終獲得諾貝爾獎。弗雷徹則在第5篇論文中做為唯一作者。1982年,弗雷徹死後發表的文章中才披露了這個秘密。這個安排雖然是兩人協定的結果,而密立根在第一論文中也提到實驗是由他和弗雷徹一起做的,但是不管以什麼理由或交換條件,剝奪研究生在參與設計和實驗的論文的署名權,仍然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不能拿論文的署名權做交易。密立根如果大度一點的話,完全可以讓第一篇論文兩人共同署名,這與讓弗雷徹以後在某篇主要由他一個人完成的論文中單獨署名,一點也不衝突。論文的作者必須是對實驗做出了實質性貢獻的所有的人,不能多也不能少。然而,即使是在今天,實驗室的“老闆”不看對論文的實質性貢獻,利用權勢決定誰是論文的共同作者,這仍然是相當常見的。密立根的問題還不限於此。在密立根的論文發表後,其他實驗室試圖重複其實驗。其主要對手是維也納大學的菲里克斯·厄侖霍夫特。

在1911~1913年間,厄侖霍夫特重複了油滴實驗,但是卻未能發現像密立根所說的油滴所帶,羅伯特·密立根的 電量總是某一個最小固定值的整數倍。1913年,密立根發表了一篇論文,其數據非常清楚地表明了 基本電荷的存在,並算出了基本電荷的精確值,從而結束了爭論。 密立根油滴實驗果真像其論文顯示的那樣清晰、精確嗎?1981年,阿蘭·富蘭克林研究了密立根的實驗記錄本,發現密立根在記錄本中對其觀察結果進行打分,從“一般”到“最好”。根據記錄本,密立根在1913年發表的論文依據的是140次觀察,然而他把其中49次觀察的數據捨棄不用,只根據91次他認為較好的觀察結果的數據進行計算。但是,在論文中,密立根卻聲稱該論文“代表了所有的油滴實驗”。如果密立根把所有的觀察數據都包括進去,雖然不會影響其結果,卻會加大 誤差。這樣,密立根通過有選擇性地刪除數據,獲得了漂亮的實驗結果,並且在論文中誤導讀者。像這樣對實驗數據進行修飾,不論是少報還是多報實驗次數,不論是刪除不利數據還是增添有利數據,都是一種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現在看來,密立根當時獲得的 基本電荷數值偏低,因為他在計算空氣阻力時使用了不準確的空氣粘滯係數。1974年,美國著名物理學家 費曼在加州理工學院畢業典禮發表的演說中提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在密立根之後物理學家測定的 基本電荷數值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不斷增大,每次只增大一點點。

費曼認為這是由於後來的物理學家在測定 基本電荷時,如果獲得的數值比密立根的數值高得多,就會想當然地認為自己測錯了,回頭去找原因,捨去這些“高得離譜”的數據,只保留那些比較接近密立根數值的數據。看來乾修飾數據勾當的物理學家還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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