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基本信息

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商務廳檔案
豫財企[2010]90號
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省轄市、各有關縣(市)財政局、商務局,省有關部門,省屬企業:
為加強對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87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映。
附屬檔案: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以下簡稱市場開拓資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根據國家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87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市場開拓資金,是指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業務,中央財政撥付的專項資金和省財政配套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市場開拓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四條市場開拓資金由省財政廳和省商務廳(以下簡稱省管理部門)共同管理。並由“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中小辦)負責具體事務。
省商務部門負責市場開拓資金的業務管理,提出市場開拓資金的支持重點、年度預算及資金安排建議,會同省財政部門組織項目的申報和評審。
省財政部門負責市場開拓資金的預算管理,審核資金的支持重點和年度預算建議,確定資金安排方案,辦理資金撥付,會同省商務部門對市場開拓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支持對象
第五條中小企業獨立開拓國際市場的項目為企業項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項目組織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項目為團體項目。
第六條 申請企業項目的中小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河南省境內註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上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在4500萬美元以下;
2、近三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
3、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畫;
4、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5、按規定報送外貿進出口數據和企業財務快報。
第七條申請團體項目的項目組織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組織全國、行業或地方企業赴境外參加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資格;
2、通過省管理部門審核具有組織中小企業培訓資格;
3、申請的團體項目應以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提高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為目的;
4、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第八條已批准支持的團體項目,參加該項目的中小企業不得以企業項目名義重複申請同一項目或內容的市場開拓資金支持。
第九條團體項目資格認定書和組團批准檔案等應報省管理部門備案。
團體項目實行計畫管理和項目庫管理,有資格的組團單位應在每年初1月30日前,將當年組團計畫和項目庫(電子文檔)以及效績評價報告情況報送省中小辦匯總後,報省管理部門備案。
組團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關於財政支出效績評價的要求,收集項目評價資料、分析評價績效、確定項目評價結果、撰寫效績評價報告。
第三章支持內容
第十條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內容包括:境外展覽會(含東協博覽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各類產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廣告和商標註冊;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電子商務;境外投(議)標;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企業培訓;國際市場考察等。
第十一條市場開拓資金優先支持下列活動:
1、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
2、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農產品出口企業的開拓國際市場活動。
3、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等國際認證。
第四章資金監管和申報程式
第十二條省財政部門會同省商務部門統籌安排年度資金使用計畫。在資金使用上保證重點,注重實效。每年根據工作實際和資金規模,由省財政、商務部門研究確定全省開拓資金支持重點和支持方向。
市、縣級財政安排的市場開拓資金,由當地財政、商務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支持重點和支持方向。
第十三條市場開拓資金對符合本辦法規定且不低於1萬元的項目予以支持;對團體項目境外參展的攤位費和人員費予以支持;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支持內容實際費用的70%;對企業項目原則上年度內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四條第十條主要支持內容中的企業培訓和國際市場考察項目(第十一條規定的項目除外),於每年第四季度開始對已經實施的項目可在網上隨時申報,省管理部門根據資金使用情況,按規定確定支持項目。其他項目可隨時申報,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
企業培訓項目實行計畫管理,每年初由省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培訓計畫並選擇有資格的培訓單位組織實施。市場開拓資金只對計畫內項目予以支持。
第十五條團體項目境外參展活動,組辦單位應事先報省中小辦備案,項目完成後即可網上申報,並按規定程式將有關材料報中小辦初審,經商務、財政部門組織審核後,由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第十六條企業申請項目資金支持應按本辦法附屬檔案中的“申報須知”和“申報支持內容說明”進行填報。在項目實施後,即可網上申報,並按要求向同級主管部門報送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各市(縣)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對企業及項目組織單位的項目進行初審後,根據匯總情況及時報省中小辦複審、匯總,經省商務、財政部門組織審核後,由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第十八條中小企業獲得的項目資金,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
第十九條根據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工作需要,從財政部和商務部下達的市場開拓資金中列支不超過3%相關管理性支出,主要用於聘請承辦單位、項目的評審、論證、審計等。資金的使用按照《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辦公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騙取、挪用和截留市場開拓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予以處理。同時,取消其2年申請項目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中小企業或項目組織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市場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各省轄市、有關縣(市)財政、商務部門每年應對本地區市場開拓資金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和效績評價,並於次年的2月底將總結報告聯合上報省財政廳和商務廳。
省財政、商務部門每年對全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和效績評價分析。
各管理部門對中小企業和項目組織單位申報的書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於3年。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河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暫行)》(豫外經貿計財[2001]106號)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
1.市場開拓資金支持內容申報須知
2.市場開拓資金支持內容說明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屬檔案:1.市場開拓資金支持內容申報須知

為幫助各單位在網上申報項目以及填報資金撥付的相關信息,請先認真閱讀本須知後再填報。
一、境外展覽會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企業項目)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展方的邀請函複印件 ;
② 國家有關部委批准參展的批覆檔案複印件;
③ 參展人員的出國任務批件複印件;因使用因私護照出境,則應提供護照複印件和簽證複印件;
④ 與展方簽定展位的契約複印件;
⑤ 支出外匯的銀行付匯水單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⑥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⑦ 展會期間的工作照片。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三)申報要求(團體項目)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展方的邀請函複印件;
② 國家有關部委批准參展的批覆檔案複印件;
③ 參展人員的出國任務批件複印件;
④ 與展方簽定展位的契約複印件;
⑤ 公共布展攤位的搭建契約複印件;
⑥ 支出外匯的銀行付匯水單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⑦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⑧ 展會期間的工作照片。
5、團體展覽項目的申請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必須填報參加企業統計表,否則系統將不予通過。
6、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四)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5、團體項目參團企業應通過系統註冊的企業選擇,不可自行確定,對參團企業展位數量、展位費支出金額、布展費支出金額等應如實填寫,不可填報虛假數字,否則責任由項目組織單位承擔。
二、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項目申報單位與所委託的認證機構的契約複印件;
② 認證證書的複印件;
③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發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三、各類產品認證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項目申報單位與所委託的認證機構的契約複印件;
② CMM認證的證書複印件;
③ 產品認證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複印件;
④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發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如向國外機構匯款,還須提供銀行外匯水單(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四、境外專利申請項目資金撥付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專利申請委託書複印件;
②代理機構的資質(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③代理機構與境外專利機構簽訂的契約複印件;
④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發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如向國外機構匯款,還須提供銀行外匯水單(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五、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產品宣傳材料和宣傳光碟製作契約複印件及實物;
② 提供製作單位的業務範圍相關檔案的複印件;
③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六、電子商務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項目申請單位與電子商務服務商簽訂的契約複印件;
②電子商務服務商的資質(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③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七、境外廣告和商標註冊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路牌廣告提供廣告照片;
② 報刊雜誌廣告提供廣告正本;
③ 影視廣告提供廣告契約複印件;
④ 商標註冊的註冊檔案及標識;
⑤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發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如外匯付款則應提供銀行付匯水單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八、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國家批准項目申請單位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的批件複印件;
②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的契約複印件;
③技術和品牌獲得證書(複印件);
④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九、境外投(議)標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所購置標書封面複印件;
② 與初步設計單位所簽訂契約或委託檔案複印件;
③ 出國考察人員的出國任務皮件複印件及考察報告;
④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十、企業培訓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會議通知及會議資料;
② 會議工作照片;
③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發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企業培訓項目的申請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必須填寫參加企業統計表,否則系統將不予通過。
6、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5、企業培訓項目參加企業應通過系統註冊的企業中選擇,不可自行確定虛報企業,否則責任由項目組織單位承擔。
十一、國際市場考察項目資金撥付申報須知
(一)申報要求
1、按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直接通過本系統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
2、各單位在申報項目資金撥付申請時應對要求填寫的內容不得缺項。並對所填報信息負責。
3、各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寫完成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後,應將“資金撥付申請表”(一式兩份)輸出列印並加蓋公章,會同其他相關書面資料一併上報所在地的資金管理機構。
4、需報送的書面資料包括:
① 出國考察人員的出國任務批件複印件;如使用因私護照出境,則應提供護照複印件和簽證複印件。
② 提供機票(船票、車票)複印件以及購票發票複印件;
③ 出國考察報告;
④ 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複印件(加蓋申請單位財務章)。
5、所填項目中未列名的國家或地區及途中所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在支持範圍內。
6、對資金撥付申請的批覆情況,除由管理部門向申報單位下發批覆通知外還將通過網上公示,申報單位可通過網上進行查詢。申報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及時通過網上填寫資金撥付反饋表,將收到的資金情況反饋相關管理部門。
(二)申報說明
1、對資金撥付要求填寫的內容請如實填寫;
2、在填寫項目金額或其他非文字內容時,請在英文輸入法狀態下填寫,所填寫數字請保留整數,不能填寫任何符號或漢字;
3、表格中的合計金額均由系統自動計算生成,不需人工計算填寫;
4、項目小結內容應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等。

附屬檔案:2.市場開拓資金支持內容說明

一、境外展覽會
(一)境外展覽會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項目組織單位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展位費(場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70%

公共布展費(只限團體項目)

(二)境外展覽會項目的申請要求
1、境外展覽會,指在境外舉辦的國際性或地區性的綜合或專業展覽會,以及經我國相關主管部門批准在境外主辦的各類經濟貿易展覽會。
2、境外展覽會項目分企業項目和團體項目,中小企業或項目組織單位在申請時請選擇“境外展覽會”類項目。
3、申請境外展覽會項目,應具有組展方的邀請檔案,並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外匯、出境等相關業務手續。其中,團體項目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
4、申請境外展覽會團體項目,項目組織單位須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具有組織全國、行業或地區企業赴境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資格。
5、項目組織單位申請團體展覽項目資金時,應提供參團企業匯總表,參團的中小企業在10家(含10家)以上。
二、企業管理體系認證
(一)企業管理體系認證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認證

70%

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認證

70%

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60%

衛生管理體系認證

60%

其它管理體系認證

60%

(二)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項目的申請要求
1、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類項目。
2、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須在認證結束並取得相應資質的當年申請資金支持。
3、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只對企業初次認證的認證費或認證證書換證當年的審核費用按比例和限額予以支持,不支持諮詢培訓、年費等支出。
4、企業進行管理體系認證應由在中國境內註冊,並經中國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認證機構(可通過進行查詢)進行認證。
5、對不同的管理體系認證應分別申請,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管理體系認證。
三、產品認證
(一)產品認證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軟體生產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

70%;

其他產品認證

60%

(二)產品認證項目的申請要求
1、產品認證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產品認證”類項目。
2、產品認證應視具體產品進口國的有關法律、契約或機構對認證證明檔案的要求、以及對證明檔案發出機構的要求進行。產品認證不包括國家規定必須進行的強制性認證。
3、從事產品認證的機構應經我國或要求認證企業所在國主管部門批准、具有產品認證的合法資格。
4、產品認證須在認證結束並取得相應資質的當年申請資金支持。
5、產品認證只對認證過程中發生的認證費用或產品檢驗檢測費予以支持,其它費用不予以支持。
6、對不同的產品認證應分別申請,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產品認證。
四、專利申請
(一)專利申請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發明專利

70%

實用新型專利

60%

外觀設計專利 50%

(二)專利申請項目的申請要求
1、專利申請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專利申請”類項目。
2、專利申請項目是指中小企業通過巴黎公約或PCT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員國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3、專利申請須在申請獲得通過並取得授權證書的當年申請資金支持。
4、專利申請項目只對申請過程中發生的申請費予以支持,其它費用不予支持。
五、國際市場宣傳推介
(一)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宣傳材料的翻譯及製作

50%

宣傳視頻的翻譯及製作

(二)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項目的申請要求
1、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類項目。
2、製作的宣傳材料不少於2000份,宣傳視頻不少於5分鐘。
3、宣傳材料及宣傳視頻至少具有一種外國文字或語言。
4、宣傳材料和宣傳視頻應按不同項目分別申報。
六、電子商務活動
(一)電子商務活動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創建中小企業網站

70%

企業信息管理系統

60%

企業網路行銷活動

50%

(二)電子商務活動項目的申請要求
1、電子商務活動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電子商務活動”類項目。
2、電子商務活動項目包括創建企業網站、開發企業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及企業在網際網路進行的網路行銷活動。
3、創建的中小企業網站應具有較豐富的產品或企業宣傳內容,至少有一種外國文字或語言。
4、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是指開發從外貿業務單證管理、客戶供應商管理、產品管理等外貿業務流程一體化的信息化管理項目。
5、企業網路行銷活動是指企業在國內、國際有影響的網際網路網站進行廣告宣傳、商品行銷等活動。
6、創建企業網站和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只支持一次性的建設開發費用,不支持後期維護、改版、升級等費用。
7、為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活動的服務商,應是依法註冊、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並通過了ISO、CMMI等相關資質認證。
8、每個企業只支持一次創建企業網站和信息管理系統項目,每個企業每年只支持一個網路行銷活動項目。
9、電子商務活動應按不同項目內容分別申報。
七、境外廣告與商標註冊
(一)境外廣告與商標註冊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境外宣傳廣告

50%

境外商標註冊

70%

(二)境外廣告與商標註冊項目的申請要求
1、境外廣告與商標註冊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境外廣告與商標註冊”類項目。
2、企業所做廣告類別包括路牌廣告、報刊廣告和影視廣告。
3、企業在境外發布宣傳廣告,只對廣告費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其它相關費用。
4、企業在境外進行產品商標註冊,只對商標註冊費用予以支持,不支持諮詢服務、年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5、每個企業每種產品在一個國別(地區)只支持一次商標註冊費用。
6、境外廣告和商標註冊應按不同項目分別申報。
八、境外併購
(一)境外併購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收購技術

70%

收購品牌

(二)境外併購項目的申請要求
1、境外併購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境外併購”類項目。
2、境外併購項目是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中小企業到境外開展併購等投資業務,收購技術和品牌的業務經營活動。
3、境外併購業務只對收購技術和收購品牌發生的直接收購費用予以支持。
九、境外投(議)標
(一)境外投(議)標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標書購置費

中標70%;無中標50%

項目設計

項目考察及調研交通費

(二)境外投(議)標項目的申請要求
1、境外投(議)標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境外投(議)標”類項目。
2、境外投(議)標項目是指通過境外新聞媒體發布進行公開招(投)標或定向招(投)標的項目。
3、申請境外投(議)標項目的企業必須具有參加境外投(議)標的相應資格。
4、境外投(議)標項目包括:成套設備和大型單機境外投(議)標、對外工程承包投(議)標和大宗商品採購投(議)標等。
5、標書購置費,指企業從項目發標方直接購買標書所支出的費用;項目設計費,指企業沒有專門人才按照項目發標方要求完成項目設計工作,必須委託省級以上專門設計研究機構進行設計所支出的費用。
6、考察及調研交通費,同一項目只支持兩人(次),標準與境外市場考察項目中的交通費核算標準相同。
7、境外投(議)標項目應在投(議)標工作結束的當年申請,同一個項目只能申請一次。
十、企業培訓
(一)企業培訓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項目組織單位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培訓費

70%

(二)企業培訓項目的申請要求
1、企業培訓項目由項目組織單位直接申請,申請時請選擇“企業培訓”類項目。
2、企業培訓項目只支持在境內針對中小企業的專項培訓活動,包括外經貿業務基本知識、外經貿政策、財經政策、開拓國際市場方法等;要求參加的中小企業不低於30家且時間在2天以上;培訓單位收費按標準的30%收取。企業培訓項目不包括境外培訓。
3、企業培訓項目年初計畫內項目予以支持,只支持會務費,不包括參加培訓所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等。
4項目組織單位在申請企業培訓項目時,必須提供參會企業匯總表(網上申報完成後,系統自動生成)。
十一、境外市場考察
(一)境外市場考察項目的支持內容和標準
申請者:中小企業

支持內容

支持比例

交通費

50%

生活補貼

(二)境外市場考察項目的申請要求
1、境外市場考察項目由企業獨立申請,申請時請選擇“境外市場考察”類項目。
2、境外市場考察,是指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國際市場商品銷售情況、建立和完善銷售渠道而對境外市場進行的商務考察和調研活動,包括應邀參加在境外舉辦的行業技術發展論壇、技術交流會等,不包括在境外的各類學習、參觀等活動。
3、境外市場考察項目,支持國家(地區)不超過3個,出訪一個國家(地區)支持天數不超過6天,出訪兩個國家(地區)支持天數不超過10天,出訪三個國家(地區)支持天數不超過12天,支持人數不超過2人。
4、境外市場考察費用指進行境外市場考察人員的交通費和國外生活費。
(1)交通費是指考察人員所乘航班的經濟艙費用,包括國別(地區)間往返費用,不包括國內機票費用及臨時購買的訪問國城市間交通費用。如採用其他交通工具,支持標準不超過同段航程飛機經濟艙費用。
(2)國外生活費用(包括住宿費、一伙食費和公雜費)按國家規定的訪問國補助標準進行核算。
5、境外市場考察人員的交通費統一按50%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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