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是由河南大學醫學院團總支直接領導的,經共青團河南大學委員會及河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成立的,在河南大學黨委宣傳部備案的大學生社團組織。協會是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在河南大學各相關部門領導下的,以弘揚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發掘民族藝術人才,營造河大獨特氛圍,展現少數民族異彩為宗旨,本著合法、公正的原則,遵照學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發起的學生社團組織。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

社團成立的背景
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是各民族共同締造的,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創造的璀璨成果。在中華民族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各民族共有的中華文化,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充分體現了中華文化的統一性與多樣性。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文化百花園中的奇花異葩。沒有少數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爭奇鬥豔,就沒有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迷人魅力,就沒有中華民族的無限活力和歷久彌新。只有使各民族的文化瑰寶交相輝映,中華民族的團結和諧才會有更加強韌的紐帶,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創造才會有不竭的源泉,中華文明才會不斷煥發出蓬勃的生機和活力。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和關心少數民族文化工作。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新措施促進少數民族文化加快發展。依法每五年舉辦一次全國少數民族文藝匯演,就是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在黨和國家的關心和支持下,我國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時應當看到,形勢和任務要求加快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使之更好地與各民族民眾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適應,與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現實需求相適應,與發展先進文化的時代要求相適應,與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戰略要求相適應。我國少數民族文化建設的任務繁重而又艱巨。
社團成立的必要性分析
文化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民族存在的根基,是一個民族發展的活力源泉,是一個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因素。因此,了解一個民族,必須了解這個民族的文化;尊重一個民族,必須尊重這個民族的文化;發展一個民族,必須發展這個民族的文化。做好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促進少數民族的全面發展,有利於加強民族之間的交流合作、促進民族關係的和諧發展,有利於增強中華文化的活力、促進中華文化的可持續發展。這是貫徹“雙百”方針和“兩為”方向、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民族文化是我國豐富多彩文化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我國歷史的見證和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和文化意識。保護和弘揚民族文化,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我們作為新世紀的大學生,承擔著恢復華夏的重擔,應該認識到弘揚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感,為保護和發展我國民族傳統文化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是以葫蘆絲藝術為主,兼容笛子、蕭、巴烏,古箏等民族表演藝術的高校藝術性團體,將秉承傳播和發展民族文化的思想,不斷總結創新,傳承民族精髓。
社團成立可行性分析: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對精神文化追求的
日益增強,選擇一種娛樂方式放鬆自己,陶冶情操,增強自身藝術文化修養已成為一種必要。音樂因為具有能夠開發智力,增強記憶,陶冶性情,提高自身氣質與生活品位等眾多特點受到了人們的普遍認可。大學生作為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對於踏入音樂領域有著更深的渴望,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對於音樂都不願僅停留在欣賞的層次上,而是希望能夠掌握一門音樂表演技術,以便提高自己的音樂修養與品位。
葫蘆絲近年在全國流行,越來越多的愛好者為之陶醉。從幾歲的兒童到年逾古稀的老人無不被她悠揚婉轉的聲音所動。在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廣州、昆明等全國大中城市都有葫蘆絲的培訓基地和眾多愛好者。全國各地高校也湧現出了越來越多的葫蘆絲、巴烏學生社團,將葫蘆絲演奏者的知識層次提高到了一個更高的水平。葫蘆絲能夠從雲南的一些山村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其必然有其獨特的魅力與資本。客觀上講葫蘆絲具有以下特點:
一、音色優美,婉轉動人。葫蘆絲取材天然,音柔如絲,婉轉若水,極具表現力,被譽為“東方的薩克斯”。
二、少數民族特色,原生態文化。葫蘆絲最初流行於傣族,阿昌、佤,德昂和布朗等少數民族聚居的得宏、臨倉地區,有著許多古老而美麗的傳說,表現了少數民族年輕人之間浪漫的愛情。天然的樂器、淳樸的音樂,還有那浪漫的傳說,無不使聽者感受到與大自然相融合的那種典雅與舒適。
三、簡單易學。葫蘆絲結構簡單,技巧易學,可以快速入門,適宜於沒有音樂基礎的愛好者學習。
四、修身養性。葫蘆絲聲音以輕柔為主,可以撫慰人的心情,在人們在煩躁之時能夠穩定情緒,平和心態,學習效率倍增。
五、價格便宜。我們做為非專業葫蘆絲的愛好者,一般價格在一百元左右的葫蘆絲便能夠很好的滿足需要,這個價位與其他樂器相比較低,在大多數大學生經濟承受能力範圍之內。
葫蘆絲具有的以上諸多優點決定了其在大學生這個特殊群體中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我們也相信葫蘆絲會以其獨特的魅力讓越來越多的河大學子為之所動,進而投入到弘揚葫蘆絲藝術乃至民族文化的偉大事業中去。
河南大學地處七朝古都開封,古都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眾多民族音樂的愛好者,為我們協會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學生社團作為大學校園裡學生生活的重要組織,有著很強的生命力。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學在大學期間創辦並經營一個社團,無疑是大學生活里一份不可多得的經歷。我們自從開始準備成立協會到現在已經有半年。在這半年裡,我們經過認真刻苦地訓練,演奏技藝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具備了帶新的能力。我們積極參加學校的文藝演出,積累了很多舞台表演的經驗。我們熱心奔走,以自己的真誠與執著打動了一個個深藏絕技的藝人,並在此後的日子裡得到了他們莫大的支持,同時也為協會找到了專業的指導老師。我們以藝會友,結交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使自己的隊伍不斷壯大,形成了組建協會的規模與實力。但考慮到我們中大部分人的專長都在於葫蘆絲和巴烏兩個方面,所以我們決定以葫蘆絲和巴烏作為協會最初的主要發展方向,待到時機發展成熟,實力壯大之後,再開始發展古箏、笛子、揚琴等其他民族樂器。最終協會將發展成為一個集各種民族樂器為一身民族音樂性質的學生社團。我們相信我們將成為河南大學,乃至全國高校眾多學生組織中的佼佼者,為母校的榮譽增添光彩。
希望學校領導能夠支持並批准本協會的成立。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會員入會資格及退會手續
●第三章:會員日常行為準則
●第四章:協會幹部管理條例
●第五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章: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章:部門設定及各自主要職能
●第八章:章程的修訂程式
●第九章: 附則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
第二條 協會宗旨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河南大學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大學生自身素質,培養自學、探索能力;傳播葫蘆絲藝術,弘揚民族文化,增加學生課餘文化生活內涵,為葫蘆絲愛好者搭建相互學習和交流的平台。
第三條 協會性質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是由河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團總支直接領導的,經共青團河南大學委員會及河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成立的,在河南大學黨委宣傳部備案的大學生社團組織。本協會是依照《河南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建立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生社團。協會將以研究我國民族傳統樂器為主,歌舞為輔,提高大學生對傳統文化的認識為己任,堅決擁護黨的綱領,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行動指南。
第四條 協會任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團結和引導學生成為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綜合型
人才。
(二)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引導學生積極投身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我校各民族學生社團與社團之間的團結、交流與合作。
(三)以學習課餘文化、自我鍛鍊、培養健全的人格為目的,以學習、欣賞、活動為手段,最終使校園生活情趣化,使大學生性格外向活性化,為你、為我、為他(她)共建和諧校園。
(四)組織學生開展器樂展演,器樂培訓,藝術講座,藝術交流,校園文化,民族文化,社會實踐等活動。培養竹管樂人才,為所有愛好民族竹管樂器的同學提供一個展示自己才華的空間。
(五)努力將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發展成為河南大學乃至全國高校中的優秀學生社團,回報母校對社團的支持,為母校贏得更多的榮譽。
第五條 協會活動、
(一) 每周組織會員參加基本技能訓練,其他時間會員可自由安排練習。
(二) 每個月請專業老師到學校為協會會員講課
(三) 參加學校其他學生組織及單位組織的文藝活動
(四) 聯繫其他學校、組織、個人及葫蘆絲等民間樂器演奏專業人士共同舉辦文藝晚會。積極參加公益演出、支教表演。
(五)定期張貼海報,擺放展版向全校師生介紹葫蘆絲、巴烏、笛子、古箏、揚琴、琵琶、二胡、嗩吶、笙、胡笳、洞簫等少數民族經典樂器,加深大家對少數民族樂器文化的了解。
(六)聯繫樂器行、廠家在我校共同舉辦少數民族樂器展、文藝晚會等,使大家能夠直觀的看到、聽到、領略到少數民族樂器文化的獨特魅力。
第二章 會員入會資格及退會手續
第六條 凡具有河南大學學籍的學生,願意承認協會的章程,服從組織安排,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協會的決議,並按規定交納會費,不分民族、性別和宗教信仰,經協會審核,同意後即可入會。
第七條 會員申請被批准後,即成為正式會員,擁有正式會籍,並需向協會繳納會費,會員會籍不得轉讓。
第八條 會員正式入會後可自由申報各部室成員。理事會或會長、幹部可根據協會需要進行調動,但事先須經過該會員的同意。
第九條 會員由於正當原因需要退會時,應向協會遞交退會申請書並說明原因,由理事會正式註銷其會籍,同時協會與會員之間不再存在權利與義務的問題。
第三章 會員日常行為準則
第十條 協會會員應當具有基本的集體榮譽意識,在協會集體活動或單獨活動時,應當注意自己的談吐、舉止,規範自己的行為。
第十一條 協會會員須服從協會的領導,在學習、活動中,聽從負責人指揮。有意見或建議可向組織部或理事會提出。
第十一條 協會會員應當積極練習葫蘆絲演奏的各種技巧,但不 能影響到其他人正常的生活,每天晚上十點之後任何人不得在寢室吹奏樂器。違反此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本人應承擔相關責任,並要受到協會處分。
第十二條 按時參加協會活動,每次到達活動現場首先簽到,辦公室負責記錄備案。對於每個學期協會開展的活動有四分之一未參加而又沒有請假的協會應給予警告,對於超過一半活動沒有參加而又不能給出合理解釋者,協會有權利將其勸退。
第四章 協會幹部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會長、副會長產生的條件和程式
(一)成為本協會會員一年以上(首任會長除外)
(二)無被學校通報批評、記過、處分的經歷
(三)思想進步,主要課程無補考科目
7
(四)具有一定的葫蘆絲、巴烏演奏水平。
(五)具備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有較為融洽的社團人際關係。
(八) 會長人選必須由上一屆常委會提名,並經理事會
討論,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過,經校團委審查核准方可。 副會長由會長推薦,經全體會員投票選舉,交由社聯備案。
第十四條 部長、副部長產生程式
理事會推薦並通過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候選人應先向常委會提交書面申請,並通過各部部長的考核後方可參加選舉,會員大會選舉採取不記名投票的民主選舉方式。
第十五條:凡協會幹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處分。
(一)< 凡是理事有三次無故不參加理事會者或遲到,早退五
次者,免去在組織里的所任職務;
(二) 以協會名義做出重大違反校紀、校規、法律,損害,
協會 的利益和聲譽的應罷免職務。 ;
(四)不克盡職守、瀆職或濫用職權。
(五)幹部在工作中不善待會員,出言不遜,有損組織形象者,免去職務;凡是
(六)協會理事必須主動積極提高笛簫演奏水平,並積極指導其他會員學習,有無故不接受安排者或有意發難者,應免去職務。
第十六條 凡是對協會做出積極貢獻的協會應給予獎勵。
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協會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擁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每年協會幹部成員選舉大會上,所有成員都平等享有一票選舉權。所有表現優秀,未有過掛科及學校處分的成員都平等享有成為候選人的權利。
二、享有對協會各項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有權檢舉揭發違紀幹部 , 要求處分違紀幹部 , 罷免和撤換不稱職幹部的權利 。
三、對於協會的經費的來源及用途享有知情權。
四、擁有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活動和學習音樂知識(理論知
識與演奏技巧)的權利。
五、擁有享用本協會現有全部學習資源的權利。學習資源包括協會現具有的歌曲庫,伴奏下載,曲譜,以及理論資料、教學視頻等。
六、擁有平等演出權。對於學校內外其他組織及單位的演出邀請所有協會成員只要通過協會考核,達到標準的都有平等的被推薦演出的權利。
七、樂器的購買及維修自由權。會員若對協會統一定購的
樂器感到不滿,可另行購買。所有會員享有免費維修樂
器的權利。
八、通過本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協會的重大任務的權利。
九、有對個人作品和技術的使用權
十、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十八條 協會會員須承擔的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發揚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精神;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及協會的相關章程,執行協會決議;遵守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規定,不從事與協會宗旨相違背的活動。
二、珍惜協會提供的學習機會,按時參加協會的訓練,努
力提高自身技藝,完成協會要求的各項學習及其它任務。
三、積極參加學校演出,服從協會安排。
四、愛惜協會共有資產和公共學習資源。愛惜協會的音設
備,曲譜架及其他共有資產;對於協會的公共學習資
源應妥善保存,不能造成公共學習資源的流失。
五、按時按量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六章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協會經費的主要來源
(一) 協會按照有關規定收取的會費
(二) 上級主管部門的撥款
(三) 商家、企業的贊助
(四) 開展服務性活動所得的報酬、
第二十條 協會經費的主要開支
(一) 由於複印資料,購買相關書籍,音帶,VCD等,開辦葫蘆絲、巴烏以及其他學習班的必要支出和舉辦相關活動的支出;
(二) 列印花銷,辦理會員卡,會員通知等。
(三) 協會網站花費及必要的外交支出
(四) 其他事物。
第二十一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活動,詳細記錄,並由會長簽字確認。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第二十二條 每個月協會辦公室主任需向會員公布本月財務收入及支出情況,並保存備份供學期末結算匯報。
第二十三條 每次活動之前辦公室需做出詳細的財務預算
並在活動結束後予以重新審核,多餘資金收回。
第二十四條 協會財務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好接管手續,做好財務審核。
第二十五條 協會成員、幹事因社團事物需要資金的,可由本
人向協會負責人遞交書面申請,註明金額及用途,經全體幹事和負責人討論,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獲得。
第二十六條 如有特殊原因協會成員預先墊付部分或全部資金的,可向消費單位索取發票或收據,經負責人查證後即可報銷。
第二十七條 大型專項活動應建立專項資金單獨管理。
第二十八條 協會經費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儘量保留原始憑證,接受理事會及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六章 部門設定及各自主要職能
協會理事會:(一) 領導組織協會開展各項活動,活動前制訂完備的活動方案,活動中各部門成員各負其責,積極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完成活動後由相關負責人進行活動總結,並交社聯記錄備案。
(二) 定期聘請專業老師進行知識講座,組織新會員學習訓練。
(三) 研究和制定本協會的工作計畫,並向社聯匯報。
會長: 對協會負責,對各活動進行總體規劃安排,領導與組織各部門工作,支持各部門展開各項活動,對外代表協會面對學校領導、贊助商、活動承擔者、其他學校及學校團體。
副會長: 對協會內部人員進行總體規劃安排,監督指導日常事務開展,並協助會長的工作。在社長缺任期間,副會長可以代行社長職權。
辦公室:1.籌備並實施協會內外大小活動。
2.協助會長並配合其他部門參與葫蘆絲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及時反饋各部門問題,提交協會進行討論研究。
3.負責協會財務管理,檔案資料保存,各方面的文字編輯工作等。
4.負責組織紀律,會員出勤考核,監督實施獎懲條例,並予登記保存資料。
5.處理新社員入社申請,進行社員檔案管理,組織與策劃文藝部、學習部的日常活動,並形成書面文字的企劃案,報由部長匯報會長,共同商討是否有可行性,然後交由各部長實施執行方案。
文藝部:1.學習葫蘆絲、巴烏、笛子等樂器的演奏技術及理論知識。開展葫蘆絲、巴烏的理論研究,向會員傳授演奏技法。
2.形成協會的表演核心,負責會員平時的練習,代表協會參加校內外的表演交流,提供較高質量的文藝節目。
3.研究我國民族音樂藝術,向協會提供我國民族音樂文化的資料。
宣傳部:1. 負責展示協會風采,樹立協會形象,擴大對外影響,設計協會前景,張貼海報,製作展板等。
2.創建網路宣傳平台,不斷更新、豐富、最佳化平台,使之起到良好的宣傳作用。
3.配合會長及外聯部與外界協商及籌備資金等活動。
外聯部:1.聯繫商家獲得商家贊助,籌備活動資金
2.負責協會外部工作,加強與校內兄弟協會之間的聯繫,參加兄弟協會的交流活動;
3.積極聯繫葫蘆絲、巴烏等器樂專家為我社提供全面的器樂知識和指導。
第八章 協會章程的修訂程式
第二十九條 根據本協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理事會將依照修改程式作出適當的修改。
第三十條 協會章程的修訂程式應經過以下過程。提出修改意見——理事會討論決定——會員大會通過——理事會修改備案——社聯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章程修改後,經團委及社團聯合會批准生效。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的掛號單位為河南大學醫學院團總支。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生效,最終解釋權歸協會所有。
河南大學葫蘆絲、巴烏協會
二○○七年五月
團隊建設
本協會為了發展,需要組建一支工作團隊,由會長、理事會、部長及會員充當,人數限在10人以內。以清晰的目標、相關的技能、相互的信任、一致的承諾、良好的勾通、恰當的領導、內外支持為基礎,擔當協會的指教任務。
所謂團隊,是指組織內的一群人,其成員相互依存,在心理上彼此意識到對方,在行為上相互作用,為達到某種目標而結合起來。
1. 問題解決團隊的要求:

 
 有效的團隊
清晰的 一致的 良好的
目標 承諾 溝通
相關的 相互的
技術 信任 
談判 恰當的
技能 內部 領導 
支持
外部
支援
團隊宗旨: 要以全面質量為中心,以全員參與為基礎,目的是為了全員活性化,有自我實現技能、知識、人格、才智的權利。
團隊目的; 以自己的道德行為和個人魅力起到典範作用,形成領導的權威和會員的滿意,克服困難實現目標。
一:團隊會員要求
1:會員的激勵
作用:(1)激勵可以強化一個人的動機,從強化其行為,使其保持較高的學習效率。
(2)激勵可以充分調動組織內現有的人力資源,充分發揮會員的潛在能力。
(3)通過激勵可以把現有才能的、組織所需要的人才吸引過來,並長期為組織服務。
2激勵方法:
(1)目標激勵 (2)榜樣激勵 (3)感情激勵 (4)任務激勵 (5)參與激勵 (6)培訓激勵
二:決策
決策是管理的基礎。我們團隊的基本責任是決策,進而是組織工作。
三:組織工作
1. 組織工作就是設計和維持一種有助於有效的集體活動的組織結構的活動進程。
2. 組織的職位設計應著眼於實現會員的滿意,應能夠激發會員的奉獻精神並實現卓越的組織績效。
四:企業文化
1.深層的企業文化(精神文化):
(1)組織最高目——歌樂共舞
(2)組織精神——追求卓越
(3)組織管理風格——全員參與
2.中層的企業文化(制度文化)
3.表層的企業文化(日常宣傳)
附則一:協會各部負責人聯繫方式
姓名 部門 院系 聯繫方式
陳林 會長 醫學院 &#8203;
高亮 副會長 物理學院 &#8203;
郭麗琴 辦公室 經濟學院 &#8203;
劉振中 文藝部 工商管理學院 &#8203;
郜曉敏 宣傳部 計算機學院 &#8203;
劉楚冰 外聯部 工商管理學院 &#8203;
附錄三:葫蘆絲、巴烏簡介
雲南是一塊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千百年來聚集在這裡的各族人民用自己勤勞的雙手、聰明智慧開墾著這片土地,創造著燦爛多彩的民族文化。葫蘆絲、巴烏就是民族民間音樂百花園中的一支奇葩。它紮根於民族民間音樂的沃土,充滿著神奇的魅力,今天它由一件民族特色樂器躋身於獨奏樂器的行列而贏得了國內外人士的喜愛,在音樂藝術的殿堂里流光溢彩。
葫蘆絲,原名篳朗叨,是傣、阿昌、德昂、佤、布朗等族單簧氣鳴樂器。傣語稱篳朗叨,“篳”是傣族氣鳴樂器的總稱,“朗”是直吹,“叨”是葫蘆,意為帶葫蘆直吹的篳。阿昌語稱潑勒翁,“潑勒”是簫,“翁”是葫蘆,意為葫蘆簫。德昂族稱布賴,“布”是吹,“賴”是葫蘆,意為吹葫蘆。德昂族各地方言又稱米倫、比格寶、渥格寶等。佤語稱拜洪廖,“拜”是簧管樂器的泛稱,“洪廖”是葫蘆,意為帶葫蘆的簧管樂器。西盟佤族又稱背板。布朗族稱同格滿。
在德宏傣族地區流傳著一個動人的故事:遠古時候,在大盈江畔,住著一個大戶人家的姑娘,名叫朗慕,江邊有個劃渡筏的小伙子叫二保。朗慕過江去趕街,這天坐二保的渡筏,兩人一見鍾情,約定再次相會。一天從江上飄來一個小葫蘆,裡面裝著朗慕的信:因家父管教很嚴,不能與你對歌談情,你若心中有我,就在葫蘆下面插上竹管,待夜深人靜時來到我家牆外,吹起我們用葫蘆和苦竹合製成的篳朗叨,暢述衷腸。二保每晚到牆外去吹,卻都被家人趕走。朗慕被禁深宅,聽樂聲懷念情侶,不久含恨而死。二保悲痛欲絕,每天夜裡走村串寨吹奏心愛的篳朗叨,把這悲烈的愛情故事講述給傣家兒女。傣族民間還傳說:很早以前,一次山洪暴發,一位傣家後生抱起一個大葫蘆,闖過驚濤駭浪,救出了自己心愛的姑娘。他忠貞不渝的愛情感動了佛祖,佛祖把竹管插入金葫蘆,送給勇敢的小伙子。小伙子捧起金葫蘆,吹出了美妙的樂聲。頓時,風平浪退,鮮花盛開,孔雀開屏,祝願這對情侶吉祥、幸福。從此,篳朗叨在傣族人家世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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