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沂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68號)和《中共沂水縣委沂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沂發〔2010〕28號),設立沂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機構簡介

地址:沂水縣城正陽路19號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來文來電。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縣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縣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縣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僑務外事綜合歸口管理和協調處理重要外事事項方面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應急管理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金融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服務。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縣政府辦公室職責,設10個職能科室。

(一)值班接待科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值班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負責印鑑管理、收發、有關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負責向縣政府和辦公室領導通報縣內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並聯繫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負責各級人員及民眾來往接待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各類會議、會務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起草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稿; 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或專題性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負責編髮《科學發展》和《內部參閱》。

(三)秘書一科

為分管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綜合開發、畜牧、農機、扶貧開發、漁業、果茶、水土保持、氣象、菸草、蠶桑(生產)、減輕農民負擔、人口和計畫生育、防震減災等方面工作的縣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落實研究議題,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四)秘書二科

為分管發展改革、經信、財政、統計、交通運輸、物價、外經外貿、招商引資、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二輕、民營經濟、商業、糧食、供銷、物資、工商、國稅、地稅、質量技術監督、電力、鹽務、石油、金融、保險、公路、郵政、通訊、信息化管理、無線電管理、收費處、高速公路管理處等方面工作的縣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落實研究議題,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五)秘書三科

為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監察、編制、審計、政府法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殘聯、公安、消防、司法、信訪、市場秩序整頓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教育、衛生、紅十字會、愛衛會、旅遊、礦業秩序整頓與開發、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環境保護、人民防空、文化、文物保護、廣播電視、文化市場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體育、科技、外事僑務、對台、地方史志、檔案、民族宗教、人民武裝、國防教育等方面工作的縣政府領導的政務王作提供服務,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落實研究議題,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六)文書機要科

承辦國務院及省、市機關下發的檔案、傳真電報、資料來函、通知等簽收、辦理王作;負責來文來電的登記、傳閱、催辦、回收、歸檔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機要、保密工作。

(七)督查室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議題收集、會議記錄和紀要的整理編髮工作,並對會議研究確定的事項進行立項督查;負責縣長碰頭會議的記錄工作,並做好縣政府領導一周主要工作安排和落實情況的提報工作;負責縣政府年度工作重點、重要會議精神、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檔案精神的分解立項,並對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負責上級領導機關、領導同志和縣政府領導批辦、交辦事項的辦理工作,並及時報告辦理結果;負責縣政府領導批示的人民來信來訪的督辦處理工作;負責縣長公開電話的接聽、登記、呈報、轉辦、反饋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工作.

(八)信息科

負責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助辦公室領導抓好全縣政務信息網路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搞好工作經驗交流,指導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綜合、加工、處理編髮工作;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並為辦公室報送信息搞好協調、服務;做好《山東政務信息》和《臨沂政務信息》的網上接收、列印、呈閱工作: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辦公室各科室政務信息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負責《沂水政務信息.大範圍》和《沂水政務信息.信息參閱》、 《沂水政務信息.專刊》等刊物的編髮。

(九)行政科

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後勤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外、上級領導考察、檢查、指導的具體接待工作;參與縣政府重大活動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財產物資的保管和使用。

(十)財務科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各項收入及支出、債權債務、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經費代管單位的經費管理、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政府採購事項申報X-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經費代管單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等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經費代管單位的帳務處理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下屬單位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管理縣政府法制局(正科級事業單位)、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縣金融工作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縣外事僑務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縣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副科級事業單位)。

縣政府法制局

一、審查修改縣政府各部門報送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起草縣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備案和編輯發行工作;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三、監督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全縣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錯案責任的追究。

四、承辦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事項,受縣政府委託參加行政訴訟,負責縣級行政賠償的協調工作。

五、組織實施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負責全縣行政案件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六、承辦全縣行政執法證件、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證件及行政複議應訴人員資格證件的發放與管理。

七、承擔縣政府領導學法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為縣政府領導和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一、及時掌握和報告縣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上級應急辦和縣政府領導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保證縣政府與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聯絡暢通。

二、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專題會議、活動和電文等工作。

三、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應急管理的決策、措施和規劃建議。

四、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指導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六、組織開展應急事項的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金融工作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全縣金融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積極開展農村金融創新工作;支持和配合金融監管機構做好對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

四、協調、引導、鼓勵金融機構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資本市場的發展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一、搞好僑務扶貧和僑胞來沂接待工作。

二、負責華人、華僑、港、澳同胞捐贈事宜。

三、按照權屬辦理因公出國手續;辦理邀請外國人來 沂事宜;搞好護照的收繳工作。

四、做好引智、引資工作。

五、協調全縣的外事、涉外活動,搞好外賓的接待工 作。

六、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來沂工作外國人的管理,協助處理涉外事(案)件。

七、做好僑務信訪工作。

八、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

一、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路總體發展規劃、體制標準、設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負責全縣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審核備案、技術指導和檢查驗收工作。

三、負責全縣政府網站的監督管理、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四、負責“中國-沂水”政府網站及電子政務專網的維護、管理、運行保障和資料庫建設。

五、負責全縣電子公文傳輸網路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各專網接入節點的監督管理。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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