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代表縣政府持有沁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18.75%的股權,行使股東權利;對沁水沁晟煤焦有限公司實施監管;主管縣絲織有限公司、太行儀表有限公司、水泵廠、印刷廠、水泥廠、海綿鐵廠、中村鐵廠、化肥廠8戶地面改制企業的國有資產。
經營宗旨和業務範圍:實現政企分開,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資產管理與營運;股份制企業國有股權持股;收取國有資產收益;國有企業的改組與改造;政府授權的其它事宜。
沁水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是縣政府直屬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正科規格。 現有工作人員31人,經理王沁軍。 經營宗旨和業務範圍:實現政企分開,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資產管理與營運;股份制企業國有股權持股;收取國有資產收益;國有企業的改組與改造;政府授權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