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行省

元朝至元十四年置,治隆興(今江西南昌),又稱隆興行省。十五年,併入新置的福建行省(治泉州)。

同年,又立行省於贛州,次年,仍還治隆興。後因減省江南冗官,江西、福建兩省曾經幾次分合。大德三年福建地併入江浙,江西單為一省。轄境包括今江西省大部及廣東省一部分。元朝江西行省轄區遠遠大於今天的江西省區。除包括了今江西絕大部分地區外(原江西東北地區隸屬於江浙行省),還包括了今天廣東省的一部分。元行省下設路、直隸州、州(同縣級行政機構)和縣。江西行省下轄龍興、吉安、南康、贛州、建昌、江州、南安、瑞州、袁州、臨江、撫州、饒州、信州等13路和南豐、鉛山2直隸州以及48個縣、16個縣級州 。元末,元末行省制也已開始混亂。釋出幾個行省。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江西行省轄廣東一部分被重新劃分出來,並與其他地方合併,並改廣東道為廣東等處行中書省,將海北海南道改隸廣東,廣東成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 。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