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汝陽縣人民法院創建於1948年,歷經沿革,現有內設庭室21個,下設4個基層人民法庭,正式在編幹警88人,其中共產黨員71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55人。在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汝陽縣人民法院歷任黨組帶領幹警勵精圖治、銳意改革、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各項工作取得了優異成績。1998年、2012年兩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為“全國優秀法院”,2000年以來一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機構設定
汝陽縣人民法院現設有院領導(10人)、立案庭(3人),刑事審判一庭(3人)、少年審判庭(3人),民事審判一庭(3人)、民事審判二庭(2人)、民事審判三庭(4人)、行政庭(2人),執行局(6人),審判管理辦公室(4人)、辦公室(7人)、政治處(5人)、研究室(2人)、紀檢監察室(2人)、督查辦(1人)、信訪辦公室(3人)、審判監督庭(3人)、行管科(1人)、技術科(1人)、機關服務中心(5人)、司法警察大隊(6人)等總計21個部門及蔡店法庭、內埠法庭、三屯法庭、上店法庭4個基層人民法庭(12人)。
法院建設
1998年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為全國優秀法院,2000年以來一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11年初,該院以司法民眾路線為指引,以班子成員聯繫鄉(鎮)、幹警分包行政村的形式,將全院幹警分派到全縣216個行政村擔任法官村長,提供經常性的法律服務。
所獲榮譽
在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汝陽縣人民法院歷任黨組帶領幹警勵精圖治、銳意改革、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各項工作取得了優異成績。1998年、2012年兩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為“全國優秀法院”, 2000年以來一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