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中央、省、州關於外資外援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領導有關外資外援工作的各項指示和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 全面規劃、組織、管理和實施全縣外資外援項目工作。
(三) 承擔全縣外資外援項目庫的設立和補充完善工作。
(四) 承擔全縣外資外援項目的爭取引進工作。
(五) 負責全縣外資外援項目的全面規劃和評估工作。
(六) 承擔對縣內實施的外資外援項目進行管理、檢查、驗收的職責。
(七) 負責外資外援項目的後續管理和持續發展工作。
(八) 具體實施部分外資外援項目。
(九) 配合全縣有關部門做好引資、引智方面的工作。
(十) 負責對全縣項目工作的業務指導和項目辦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一) 負責對全縣外資外援項目進行檢查並評獎。
內設機構
(一) 綜合辦公室
協助本辦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事務;負責起草本辦檔案、工作計畫、總結、簡報及有關綜合材料;負責本辦文秘、檔案、紀檢監察、政工、人事、保衛、財務、接待工作;負責承辦各類會議、小車管理及機關後勤工作;負責與縣直部門及項目區的聯繫與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業務辦公室
協助辦領導開展全縣外資外援項目工作;負責全縣外資外援項目庫的建設;負責全縣外資外援項目的前期準備和爭取引進工作;負責全縣外資外援項目的全面規劃和評估工作;承擔對縣內實施的外資外援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負責縣本級外資外援項目實施工作;承擔全縣外資外援項目的後續管理的持續發展、以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引資、引智工作;負責全縣項目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