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農業局

(九)負責全縣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防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 負責主要農作物生產政策的調查研究,參與並指導各行業開展農業產業化等工作。 負責全縣農機化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農機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農用救災柴油的分配管理。

主要職責

浙江永嘉縣農業局的主要職責是:(一)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綜合開發規劃、海域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二)研究制訂農業產業政策,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管理農業技術推廣專項資金、參於調控和管理全縣農業發展基金。(三)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參與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工作、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管理;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參與農村稅費改革;負責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四)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負責推進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農業機械化及農業龍頭企業,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研究制訂全縣“菜藍子工程”基地建設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菜藍子”產品的產銷和服務;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及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五)編制農業生產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農牧漁業產品、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的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六)參與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海洋功能區劃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參與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負中藥材種養業的管理。(七)制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指導鄉鎮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成果推廣、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農業職能技能開發工作。(八)負責全縣農業漁業與海洋行政執法工作;制訂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綠色食品的開發管理,負責農產品監測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引種子、種苗、食(藥)用菌種、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魚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動植物檢疫,蔬菜基地管理保護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管理;負責漁業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漁業船舶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海域管理,參與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九)負責全縣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防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屬各單位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資料、信訪、保密、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和督查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培訓管理、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基建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車輛、辦公設備、接待、安全、保衛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其他各項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實情統計及救實物資的分配調撥工作,參與指導鄉鎮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參與農業扶貧工作。

政策法規科

調查研究並擬訂農業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參與研究擬訂發展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全縣農業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組織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起草農業規章、規範性檔案,審核以局名義作出的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負責局本級的農業行政複議、聽政、應訴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

產業科教科

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系列初級技術職務的評審和中級職務的推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成人學歷教育;負責制訂有關農業科技、教育、標準化生產、無公害農產品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訂重大農業科技推廣項目計畫;組織農業重大科技相關及技術開發;組織農技推廣成果的申報、驗收及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農業標準生產和無公害農副產品質量檢測和認證管理,負責農產品安全體系建設和綠色食品開發管理;負責農業產業化的綜合協調,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制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菜籃子工程”規劃並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信息;指導全縣農民培訓工作;負責農廣校日常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縣農業(種子管理)站工作職責:負責全縣糧油、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農業生產的監督與管理,編制全縣種植業中長期生產發展規劃、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研究制訂農業生產有關政策,尤其是全縣糧食安全生產的規劃制訂與實施。承擔全縣糧油、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農作物生產技術的試驗示範、指導推廣等服務。研究農田耕作制度,最佳化種植結構,承擔種植結構調整、發展效益農業的指導和實施;負責主要農作物的高產、優質、高效等各項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主要農作物生產政策的調查研究,參與並指導各行業開展農業產業化等工作。參與糧油、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作物生產基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種植業行業管理。負責制訂全縣種子產業規劃,組織實施種子工程項目和全縣種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作物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品種審定。負責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新品種保護。承擔縣本級糧食作物救災種子儲備任務和調撥。負責農作物新品種引試篩選,組織實施農作物新品種展示、示範和推廣。指導農民合理調整農作物品種布局和推廣套用優良品種。負責種子推廣技術培訓和開展業務指導。負責農作物種子品種管理。
土肥站工作職責:負責全縣土壤資源調查和成果的開發套用,指導全縣開展耕地地力調查及其質量評價。負責編制全縣土壤肥料、農業資源開發和技術推廣規劃。負責示範、推廣科學施肥技術,指導各類肥料的開發、利用和商品有機肥的開發、套用。負責全縣農業土壤地力、環境狀況監測、評價和管理。負責土壤肥料適用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和各類新產品、新技術、新品種的開發、試驗、示範,指導生態農業建設和實用技術的推廣。負責全縣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土壤環境質量評價,負責全縣標準農田的面積核查、標準農田的驗收和檔案管理,新增標準農田的驗收和檔案的管理,負責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管理,耕地和標準農田的地力分等定級工作。負責新造耕地的驗收工作,指導各地用養結合,培肥地力;制訂全縣中低產田改良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優質園地劃為基本農田的初驗、復驗、認證、核准等;徵用基本農田的審核,補充劃入基本農田的驗收,基本農田易地代保驗收,基本農田劃區定界等,以及土地整理的驗收工作。
植檢植保站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植物檢疫條例》,對種苗、繁育基地實施產地檢疫,對調出轄區的應施檢疫的植物和植物產品實施調動檢疫;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有害生物治理的方針政策;監督、開展農作物有害生物災情、疫情監測和預警;監督、指導開展全縣農業有害生物有效治理;全縣有害生物測報系統的行業管理及農作物病蟲情報管理;制定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制定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治理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開展鼠情監測控制和鼠藥安全管理;負責全縣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施危險性外來有害生物檢疫、控制、撲滅,確保農業生產安全;農作物有害生物抗藥性監測與治理;試驗示範和推廣植保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及其他各項社會公益性職能。開展檢疫有害生物的疫情調查;制定檢疫性有害生物封鎖、控制、消滅的技術方案。
農經站: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財務、會計、審計管理及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組織農業統計及農產品價格、成本和農情調查工作,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負責農業經濟管理隊伍和農村會計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工作;參與指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工作;指導和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特產站:負責全縣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發展政策性調研,制定全縣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果、茶等經濟作物優質良種苗木繁育的管理和質量監督;負責名特優果、茶等經濟作物的開發、基地建設、評比、質量管理監督,無公害果、茶等經濟作物的生產管理和質量監督;負責果、茶等經濟作物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的制訂與實施監督;負責果、茶等經濟作物行業管理,指導果、茶等經濟作物行業協會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推廣果、茶等經濟作物新品種,搞好結構調整,發展效益農業,負責新技術和新機具的推廣,做好果、茶等經濟作物產銷信息管理和服務,組織各類展銷活動;牽頭做好經濟特產林的標準化驗收工作,參與果、茶等經濟作物產業化工作。
縣農機管理站工作職責:指導各鄉鎮開展各項農機化工作。制訂全縣農機化發展戰略、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化發展情況調研。負責全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其他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處理田間、場院及機耕道路上發生的農機事故。負責全縣農村機械維修點管理和年度審驗。負責對農機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縣農村農機實用操作人員和系統內人員培訓。負責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的管理。負責全縣農機化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農機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農用救災柴油的分配管理。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提高全縣農業機械化水平。
水產(漁政)站工作職責:參與制訂海洋功能區劃工作;監督、檢查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查處漁業違法行為,保護、增殖漁業資源;負責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稻田養魚等淡水養殖的規劃和技術指導,合理利用和保護漁業水域的生態環境。
縣畜牧獸醫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畜牧法》、《動物防疫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種畜禽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畜牧產業發展;(二)具體承擔或受委託承擔畜牧業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和制訂;(三)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畜禽養殖、畜產品、獸藥、飼料、動物疫病診斷等標準和技術規程;(四)負責全縣無公害畜產品管理,制訂畜產品藥物殘留監控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無公害畜產品的監督檢查,實施畜產品安全監控;(五)具體承擔全縣動物防疫工作,擬訂動物疫病控制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具體組織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診斷、預防、控制和撲滅;(六)負責全縣動物防疫監督工作,指導動物防檢疫體系建設和隊伍管理,負責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承擔動物診療管理;(七)負責全縣種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藥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八)承擔全縣草業管理工作,指導畜牧產業結構調整,組織實施產業化經營;(九)組織重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全縣畜牧獸醫隊伍和畜牧產業服務體系建設;(十)承辦縣政府及縣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永臨漁政分站工作職責:1.監督、檢查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查處漁業違法行為,維護國家和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2.辦理捕撈許可證的審批、簽發、註銷;3.保護、增殖漁業資源,依法徵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4.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調解處理漁業生產糾紛,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5.依法對管轄範圍內的排污單位和個人進行檢查,因污染漁業水域造成漁業資源損失的,依法進行調查處理;6.辦理其他有關漁政管理事項。辦公地址:橋下鎮沿溪巷7號
大楠溪漁政分站工作職責:1.監督、檢查漁業生產活動及時處理漁業違法案件,保證國家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2.監督檢查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和重要的水生植物,為促進漁業生產力的發展服務。3.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漁業生產糾紛,維護漁業生產者的合法利益。4.進行漁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擴大幹部和漁民民眾的法制觀念。辦公地址:岩頭鎮麗水街1號(老農技站大院)
小楠溪漁政分站工作職責:1.監督和檢查漁業生產活動及時處理漁業違法案件,保證國家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2.監督檢查漁業資源的保護和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與重要的水生植物,為促進漁業生產力的發展服務。3.維護漁業的生產秩序,協助有關部門的處理漁業生產糾紛,維護漁業生產者的合法利益。4.進行漁業法律和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擴大幹部和漁民民眾的法制觀念。
縣特產試驗場工作職責:系國有農場,推廣農業技術,促進農業發展。種植業技術引進,種植業技術適應試驗,種植業技術對比試驗,種植業技術示範,種植業技術規範制訂,種植業新技術新成果推廣許可管理。辦公地址:永嘉縣上塘鎮戈田
縣農業科學研究所工作職責:針對農業生產與農業科技發展目標和方向,開展農業試驗研究、農業技術推廣套用以及科技培訓、科技示範和服務工作,為全縣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領導班子

徐賢博:農辦主任,農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分 管 工 作 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大學學歷。1984年11月——1985年3月,渠口鄉工作;1985年3月——1987年3月,峙口鄉工作;(1986年3月為預備黨員、87年3月轉正)1987年3月——1988年4月,花坦鄉黨委委員、副鄉長;1988年4月——1991年3月,峙口鄉黨委委員、副鄉長;1991年3月——1992年4月,下寮鄉鄉長(撤區擴鎮並鄉);1992年4月——1995年12月,下寮鄉鄉長;1995年12月——1998年11月,下寮鄉書記;1998年11月——2002年12月,碧蓮鎮鎮長;2002年12月——2005年1月,碧蓮鎮書記,十屆縣委候補委員;2005年1月——2006年11月30日擔任縣審計局副局長、紀檢組長。2005年9月——2006年1月在溫州市審計局財政處上掛鍛鍊,任副處長。2006年11月30日—至今在縣工商聯黨組書記、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總商會副會長。2007年7月任縣委辦副主任,2007年8月任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2009年11月任縣農業局局長; 2010年 4月享受副縣級領導幹部待遇;2010年6月清華大學學習培訓。主持局黨委、局行政全面工作。
湯志遠,職 務: 農辦副主任,農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主任、局長負責農村工作、城鄉統籌、人事、工會、共青團、婦女及老幹部工作,分管產業科教科(農產品行銷管理中心)、農村工作科、農經站(土地流轉中心)、農機站,聯繫縣農機公司、高壓設備廠。
金連順,職 務: 農辦副主任,農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畜牧獸醫局局長,協助主任、局長負責財務工作、畜牧獸醫局工作,分管水產站(漁政站及下屬三個分站)、縣菜籃子工程辦公室、農業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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