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畜牧局

二、編制全縣畜牧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行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和推廣項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組織重大畜牧科技項目的攻關和成果鑑定,組織重大畜牧業建設項目的編撰、篩選、評審、儲備、推薦、立項和實施。 九、負責全縣畜牧科技交流與合作,協調招商引資畜牧業援助項目,擴大對外合作,發展外向型、創匯型畜牧業。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
二、編制全縣畜牧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行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和推廣項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協調重大疾病的防治、擬定動物防疫、檢疫、監督規劃和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組織重大畜牧科技項目的攻關和成果鑑定,組織重大畜牧業建設項目的編撰、篩選、評審、儲備、推薦、立項和實施。
五、研究畜產品市場的發展方向,組織協調畜產品的加工流通,負責三川火腿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指導全縣畜牧業信息系統硬體和軟體建設。
六、指導全縣畜禽品種、畜禽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工作,做好種畜、禽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以及種畜、禽管理工作,引導全縣畜牧產業和產品的結構調整。
七、對全縣草地資源實行合理利用和開發建設,引導、協調畜牧業社會化服務。
八、承擔省農業廳、市農業局下達的重大畜牧推廣任務和合作項目。
九、負責全縣畜牧科技交流與合作,協調招商引資畜牧業援助項目,擴大對外合作,發展外向型、創匯型畜牧業。
十、指導全縣優良種蜂群的引進,對蜂農的技術培訓以及蜂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服務工作,促進養蜂業的發展。
十一、配合相關部門搞好有關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畜牧系統的內部改革,協調局下屬站的關係,按照分工負責,指導、監督各站科技推廣、試驗、示範、科研、教學、經營管理和法律授權及行政執法委託事項。
十三、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傳遞信息,提供有關發展畜牧業生產的數據、報表、材料及各種信息,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反映情況,當好參謀。
十四、負責畜牧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評聘。
十五、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和市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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