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資料整編

為了使水文資料整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國家水利部門先後多次制定、修訂了水文資料整編和水文年鑑刊印規範。如1951年頒布的《水文資料整編成果表式及填制說明》、1956年頒布的《水文資料審編刊印須知》、1964年頒發的《水文年鑑審編刊印暫行規範》、1975你頒發的《水文測驗試行規範》、《水文測驗手冊》、1988年頒發的部標《水文年鑑編印規範》(SD244-87),增加了水位流量關係曲線檢驗和標準差計算等內容。1999年頒布了《水文資料整編規範》(以下稱“規範”),因水利部1994年通知停止水文年鑑刊印,改為計算機存儲,所以該規範取消了水文年鑑刊印內容。根據人大要求,2001年對重點流域、重點卷冊又恢復刊印,2007年實行全面恢復刊印,又執行《水文年鑑編印規範》,但該規範又與現在要求不相應,在2009年水利部又頒布了《水文年鑑彙編刊印規範》

水文資料整編

正文

對原始的水文資料按科學方法和統一規格,分析、統計、審核、彙編、刊印或儲存等工作的總稱。水文測驗水文調查所得的原始資料,篇幅浩繁,只有一份,有些資料在時間上是離散的,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只有經過審核、查證,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規格,整理成系統的簡明的圖表,彙編成水文年鑑或其他形式,才便於使用。此外,通過水文資料整編,還可以發現水文測驗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整編成果用表格表示。主要表式有反映逐日數值及月年統計值的逐日表,反映實測內容的實測成果表,反映瞬時變化過程的摘錄表,以及考證資料、綜合圖表等。
資料整編工作的程式一般包括考證、定線(只有流量、泥沙、水質等項目有此內容)、制表、合理性檢查等。
考證 查證和訂正水文測站有關水文測驗的基本情況,作為選擇整編方法和使用資料的依據。這些情況包括:測站地點及所屬水系、流域特徵、測驗河段特性、水準基面、水準點、水尺零點高程及其變動情況、地下水測井所測含水層的情況、各項目主要測驗儀器的型號、主要測驗方法等。考證的成果用測站說明表及位置圖、測站一覽表和在各種表頭上的標註等形式,載入水文年鑑。
定線 指按照整編需要,根據實測資料,確定兩個水文要素間的關係曲線,作為用一個要素的資料去推算另一個要素的依據。例如,流量測驗一般是間斷地而不是連續地進行的。為了取得連續的流量資料,就要在整編時定出水位流量關係曲線,然後用連續觀測的水位資料,通過水位流量關係曲線推算成連續的流量資料。同樣,對懸移質含沙量資料,要定出單樣含沙量(即代表含沙量或標誌含沙量)與斷面平均含沙量的關係線;對推移質輸沙率的資料,要定出斷面平均流速(或流量)與推移質輸沙率的關係線;對水質資料,有時要定出流量與離子流量的關係線,作為用前一要素推算後一要素的依據。其他如水位面積、水位流速、水位庫容等關係曲線,在整編中也都是常用的輔助工作曲線。有些關係是穩定的,定線工作比較簡單。但在天然江河中,許多測站的關係是不穩定的,這時要查清不穩定的原因,正確處理。有時,可以增加一個水力因素參數,建立三變數之間的穩定關係,如測站水面比降經常變動時,可以用附近河段的水面落差作參數,建立水位、落差與流量的穩定關係。這類方法稱為水力因素型方法或稱單值化處理。那些不能作單值化處理的,則只能把兩要素的關係看作是時間的函式來處理。例如可以在關係圖上按時間順序繪出繩套形曲線,這類方法稱為時序型方法。它要求測量次數足夠多,能反映出關係的變化過程。
制表 按照統一規格編制水文年鑑的刊印底表。工作內容包括逐日總量或均值的計算,月、年總量、均值、極值的統計等。極值統計一般為挑選月、年最高最低或最大最小值。對降水量資料來說,還要統計不同時段(從若干分鐘到若干天)的最大降水量。
合理性檢查 利用各種圖表來檢驗整理成果是否符合水文要素的變化規律,以便發現和處理差錯。這種檢查分為單站合理性檢查,如水位過程線連續性的檢查,本站水位、流量、輸沙率過程線對照,歷年同類關係曲線對照等;綜合合理性檢查如相鄰測站逐日降水量對照,上下游流量,輸沙率過程線對照,上下游乾支流月、年平均流量或輸沙率的平衡檢查等。
參考書目
 水利電力部水利司主編:《水文測驗手冊》,第 3冊,水利電力出版社,北京,1980。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