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李漁

水仙原文水仙一花,予之命也。 一季奪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 ⑨金陵:指南京水仙這種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作者介紹

李漁(1611-1680),初名仙侶,後改名漁,字謫凡,號笠翁。漢族,浙江金華人。明末清初文學家、戲曲家。18歲補博士弟子員,在明代中過秀才,入清後無意仕進,從事著述和指導戲劇演出。後居於南京,把居所命名為“芥子園”,並開設書鋪,編刻圖籍,廣交達官貴人、文壇名流。著有《凰求鳳》、《玉搔頭》等戲劇,《肉蒲團》、《覺世名言十二樓》、《無聲戲》、《連城壁》等小說,與《閒情偶寄》等書。

水仙原文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時①:春以水仙蘭花為命;夏以蓮為命;秋以秋海棠為命;冬以臘梅為命。無此四花,是無命也。一季奪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
水仙以秣陵②為最,予之家於秣陵,非家秣陵,家於水仙之鄉也。記丙午之春,先以度歲無資,衣囊質③盡,迨④水仙開時,索一錢不得矣。欲⑤購無資,家人曰:“請已⑥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奪吾命乎?寧短一歲之壽,勿減一歲之花。且予自他鄉冒雪而歸,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異於不反⑦金陵,仍在他鄉卒歲乎?”家人不能止,聽予質簪珥⑧購之。

注釋

①時:季節,季度。②秣陵:指南京。③質:抵押。④迨:等到。⑤欲:想要。⑥已:停止。⑦反:通“返”返回。⑧珥:髮簪和玉飾。⑨金陵:指南京

水仙譯文

水仙這種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有四條命,各自存在於一年的一個時節:春天以水仙、蘭花為命,夏天以蓮花為命,秋天以秋海棠為命,冬天以蠟梅為命。如果沒有這四種花,也就沒有我這條命了。一個季節奪走了我的一種花,這就是奪走了我一個季節的生命。
水仙花數南京的最好了,我之所以把家安在南京,並不是為了在南京安家,而是為了在水仙的故鄉安家。記得丙午年的春天,當時窮困潦倒,無富餘錢財過年,等到水仙花開的時候,沒錢購買。家人說我要自己克制,一年不看水仙花也沒什麼可奇怪的。我說:難道你們是要奪去我性命么?我寧可少掉一年的壽命,也不想一個季節沒有花的陪伴。況且我從他鄉冒著大雪回到南京,就是為了看這水仙花。如果看不到,豈不是不如不回來南京,就呆在他鄉過年算了?家人不能阻止(我),聽從我(的話)抵押了髮簪和玉飾來買水仙。

情感

文中兩次提到“家人”,就從側面反應出“我”的愛花如命。同時文中的首段也提到“一季奪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更體現出作者對蘭花的喜愛溢於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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