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系

民系

民系,指一個民族內部的分支,分支內部有共同或同類的語言、文化、風俗,相互之間互為認同,如說贛語的江右民系、說粵語的廣府民系等。其引申生活義用來指同屬一地區有相互認同的人,不一定需要滿足符合內部語言、文化、風俗相同的要求,民系使用僅限中國大陸。它是由廣東學者羅香林因漢族等龐大的民族因時代和環境的變遷而逐漸分化形成微有不同的亞文化群體現象而創立,而現漢族民系內部可分為八大民系。

研究緣起

民系,指一個民族內部的分支,分支內部有共同或同類的語言、文化、風俗,相互之間互為認同,如說粵語的廣府民系、說贛語的江右民系等。20世紀以前,關於漢族差異性的研究非常少。20世紀30年代,廣東學者羅香林意識到,漢族等龐大的民族會因為時代和環境的變遷逐漸分化,形成微有不同的亞文化群體。為了描述這些亞文化群體,羅香林首創了“民系”這個詞。

簡介

狹義的“民系”,又稱“次民族”、“亞民族”,指一個民族內部的分支,分支內部有共同或同類的語言、文化、風俗,相互之間互為認同。例如,就南方漢族而言,有說閩語的閩南、興化(莆仙)、潮汕,說客家話的客家、東江本地,說粵語的廣府、粵西、四邑、桂南等民系注1、2。
有人亦引申“民系”的概念,用來指同屬一地區有相互認同的人,不一定需要滿足符合內部語言、文化、風俗相同的要求。例如所謂的老表民系,就是指江西人。不過這種引申的“民系”概念使用得較少,一般稱為“某某人”而不是“某某民系”,如“江浙人”、“東北人”等。
因此,“民系”一詞在用於漢族時,基本上只運用於廣東福建等省內各族群語言、文化、風俗等差異較大的地區。此外,就中文環境而言,只有中國大陸的學者較喜歡使用“民系”(sub-nation)的概念,而台灣、香港、東南亞等地更多的是使用“族群”(group)的概念。

參考

百度百科、雅虎百科、GG百科、114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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