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州市農機局

(三)負責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技術、農機交易市場建設。 (四)負責組織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研製、普及、推廣;負責農機行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負責農機人才培訓。 (五)負責組織指導農機行業信息網建設;負責農機行業統計,發布農機行業有關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機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機行業的地方規章,編制發展全市農機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農機產品適用性實驗、推廣鑑定,推廣許可證發放。
(三)負責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技術、農機交易市場建設。
(四)負責組織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研製、普及、推廣;負責農機行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負責農機人才培訓。
(五)負責組織指導農機行業信息網建設;負責農機行業統計,發布農機行業有關信息。
(六)負責農機節能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農業工程及農田機械化生產
(七)負責農機行業利用外資項目的申請和農機重大項目的立項和組織實施;負責國外農機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市農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接受省農機局的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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