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行政區劃

比利時行政區劃

現行的比利時行政體制於1993年7月14日啟用,分為三層。

概述

比利時行政區劃 比利時行政區劃

比利時行政區劃

現行的比利時行政體制於1993年7月14日啟用,分為三層:
聯邦政府,總部設於布魯塞爾。
三個社團:
荷蘭語社團
法語社團
德語社團
三個地區(自治行政區):
弗拉芒區
瓦隆區
布魯塞爾首都區

全國地方分為10個省(province/provincie)和589個市鎮。分屬3個大區(region/geweste)。

文化社區

社團弗萊芒社團法語社團德語社團

自治行政區

自治行政區佛羅明區瓦隆尼亞區布魯塞爾首都區

行政區劃詳表

大區-省名COKISOE2002面積/km²首府和主要城市CE2002
佛蘭德大區(荷蘭語區) Vlaanderen20VLG5,972,78113,522
安特衛普 Antwerpen21VAN1,652,4502,867安特衛普 Antwerpen448,709
西佛蘭德 West-Vlaanderen22VWV1,132,2753,145布魯日 Brugge116,836
東佛蘭德 Oost-Vlaanderen23VOV1,366,6522,982根特Gent226,220
林堡 Limburg24VLI798,5832,422哈瑟爾特 Hasselt
佛蘭芒-布拉班特 Vlaams-Brabant25VBR1,022,8212,106勒芬 Leuven
瓦隆區(法語區) Wallonie30WAL3,358,56016,844
列日 Liège31WLG1,024,1303,862列日 Liège185,131
埃諾 Hainaut32WHT1,281,0423,787蒙斯 Mons-
查雷洛依 Charleroi200,578
那慕爾 Namur33WNA447,7753,665那慕爾 Namur105,393
布拉班特-瓦隆 Brabant-Wallone34WBR355,2071,091瓦雷 Wavre
盧森堡 Luxembourg35WLX250,4064,440阿爾隆 Arlon
布魯塞爾首都大區(雙語)
Brussel-hoofdstad
10BRU978,384161布魯塞爾 Bruxelles136,730
夏爾比克 Schaerbeek107,736
比利時 Belgium10,309,72530,528布魯塞爾 Bruxelles

21

ISO:代碼來源自比利時標準化協會(IBN),1996-06-06
COK;本網自編使用的代碼系統

歷史沿革

維也納會議時它被併入荷蘭,1830年10月4日獨立。
1980:佛蘭德和瓦隆大區各自設立大區政府。
1989: 布魯塞爾首都大區設立政府。
1993年完成國家體制改革,正式實行聯邦制。
1995.1.1: 布拉班特省分為南、北布拉班特和布魯塞爾首都三個省。

主要城市

所有人口超過10萬的城市都在表中反映了。雖然表中的城市從人口看多是小城市,但這不是說比利時的人口平均分布在3萬平方公里上,實際上布魯塞爾、安特衛普等城市周圍集聚了大量的人口,只是統計上他們分別屬於不同的城市而已。首都大區近100萬人居住在161平方公里上,顯然這是一個大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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