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規定區編委辦是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及機關事業單位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既是區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區政府的工作機構。 區委編委辦是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及機關事業單位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常德市武陵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由區委編委辦管理。

機構概況

中共常德市武陵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成立於1958年6月,時稱常德市編制委員會,為常德市人民委員會的工作部門,定編2名,與市委組織部合署辦公。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停止職能活動,1971年2月,恢復成立常德市革命委員會機構編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1980年1月,改為常德市編制委員會。1988年7月撤市建區(常德市改為武陵區),同年12月1日,成立常德市武陵區機構編制委員會,下設辦公室。1993年8月,更名為中共常德市武陵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編委辦),為正科級職能部門。2002年4月,對編委辦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進行了“三定”。規定區編委辦是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及機關事業單位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既是區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區政府的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

區委編委辦是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及機關事業單位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革及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我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實施辦法。統一管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和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以及各級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檢查監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執行情況。
(二)研究擬定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機構改革方案有關規定;審核區直部門和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鄉(鎮)、街道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三)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各部門之間、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區委各部門與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鄉(鎮)、街道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的機構設定(含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的審核和股級領導職數的審批,提出區委、區政府各部門領導班子職數配備的建議;審核鄉(鎮)、街道的行政編制總額。
(五)負責區人大、區政協、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含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的審核和股級領導職數的審批,提出領導班子職數配備的建議。
(六)研究擬定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改革方案,負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區直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含內設機構)、職能配置、人員編制的審核和股級領導職數的審批;審批區直股級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提出區直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職數配備的建議;審核全區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制定全區性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指導、協調區直與鄉(鎮)、街道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研究擬定全區機構編制巨觀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辦理區直機關事業單位上下編事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入、錄用和政策性分配安置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本級登記管轄範圍內事業單位的登記、年檢年審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檢查監督和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九)負責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有關信息的採集和情況綜合,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和培訓工作。
(十)歸口管理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十一)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中共常德市武陵區委編制機構委員會辦公室內設2個職能組室:
(一)綜合組(加掛機構編制一組的牌子)
⒈協助辦領導對全辦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綜合調研;負責綜合性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接待、保衛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財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⒉負責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區直黨政機關和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區直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指導、協調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定全區各級黨政群機關行政編制和專項編制的分配方案;負責擬定需由區統一核定的事業編制方案。
(二)機構編制二組
負責檢查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負責檢查監督區直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執行落實情況;指導、監督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紀律的執行;負責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等統配人員安置計畫並參與組織實施;承辦區直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進編事宜,辦理上下編手續。
常德市武陵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由區委編委辦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級管理管轄範圍內事業單位的名稱預先核准、登記註冊、核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證》。依法保護全區核准登記(備案)的事業單位的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監督檢查全區事業單位落實登記法規、規章的情況,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制度,依法查處事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承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對全區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牌子和章子名稱的規範管理。承辦區委編委辦及上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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