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連

德國步兵連(德文:Schutzenkompanie)

指揮官編制:

步兵連步兵連

德國國防軍步兵連指揮官根據編裝,應該是由少校或是上尉出任,但隨著戰爭的傷亡,連長通常由中少尉擔任。

步兵連單位編制:

連部 、步兵排× 3 、反戰車組、 補給縱列 、軍需單位 I(Commissary I,V I train)、 軍需單位 II(Commissary II,V II train)、
行李縱列。

總人員編制:

步兵連步兵連

步兵連包括有軍官2、士官21、士兵178,其中戰鬥人員為176人,非戰鬥人員像是補給人員、伙夫等等在後方地帶。在部隊機動期間,補給縱列與軍需單位 I由營後勤官統一管制,軍需單位 II與行李縱列由團後勤官統一管制;在靜態狀態下,各非戰鬥單位則停留在連陣地後方3至5公里的連後方地帶。

武器編制:
步兵連的武器包括: 手槍× 44、 衝鋒鎗× 16、 輕機槍× 12、 步槍× 130、 反戰車槍× 3、 輕迫炮× 3、 乘馬× 1、 馬車× 13—18、 腳踏車× 8、 機車× 1、 機車(付掛邊車)× 1、 卡車× 3。

步兵連單位人員武器彈藥編制(詳細):

步兵連步兵連
部”包括有:連士官長、四個傳令兵(一個兼任軍號手)、兩個腳踏車傳令兵、一個馬夫、一個軍醫士官和一個醫務兵。連部傳令除了傳令工作外,還要攜帶對空布板,負責對空指示工作。
“反戰車組”由一名士官擔任組長,下轄三個戰車獵殺小組。戰車獵殺小組每組兩人,槍手負責攜帶反戰車槍,副槍手攜帶兩個10發子彈的彈匣。
“德國步兵排(Schutzenzug)” 德國國防軍步兵排編裝包括排長、排部、四個步兵班、迫炮組和駕駛兵。總編配比為1:6:43。在標準編裝表中步兵連各排排長不一定由軍官出任,通常只有第一排排長是軍官,其它各排排長都是由資深士官(Oberfeldwebel、Feldwebel)出任。 步兵排排部編制中包括了排長(攜帶衝鋒鎗)、3個傳令(第三名傳令在戰爭中後期攜帶步槍狙擊鏡)和1個醫務兵。 在初期的編裝中,排部除了個人攜行裝備外,還要攜帶信號槍、信號旗和信號手電筒。信號旗和信號手電筒很快就被發現沒有什麼大用,但是信號槍的用途卻愈來愈廣,除了做識別、指示、照明外,信號槍還被拿來對付機槍巢、炮陣地、碉堡、家屋等等的目標。 四個步兵班的編裝見下文綜述。 迫炮組包括有組長1人和兩個炮手,組的主要武器是 5公分迫炮36。組長除了攜帶1支步槍外,還裝備有望遠鏡、三支標桿和10發炮彈。第一名射手攜帶手槍和底座,第二名射手攜帶手槍和炮管;兩名射手攜帶的底座和炮管都是背在背上,雙手則各提一個10發的彈藥箱,因此迫炮組的總攜行彈數為50發。 此外,在德軍排編裝表中還有1名駕駛和1輛由兩匹馬拖曳的標準軍用馬車(HF 1),而在1939到1941年間,部分單位也配備了由四匹馬拖曳的鋼製馬車,後來在東線因為這種鋼製馬車太重,很快就被淘汰。隨著戰爭的進行,標準HF 1馬車逐漸為各單位自行在戰地徵收的各式各樣馬車所取代,甚至在冬季期間,雪橇被證明是維持德軍戰力的骨幹。 在一般行軍運動時,除了個人攜行武器之外,包括機槍、迫炮、彈藥和各式各樣的器具、經理物資都是放在馬車上,而一旦進入作戰地區後,所有的東西都卸下由個人攜行,而排用馬車則編入連補給列,由Hauptfeldwebel統一管理。 總結以上,標準步兵排的建置武力包括: 衝鋒鎗× 5 .9毫米子彈× 1048(含手槍及衝鋒鎗) 輕機槍× 4 機槍彈× 4600 手槍× 11 步槍× 34 步槍彈× 2040 5公分迫炮× 1 迫炮彈× 50
“德軍步兵班(Schutzengruppe)” 在1939年戰爭爆發前,德國陸軍最基層單位「步兵班」已確定了人員編制:1名士官加上9名士兵。這個編制基本上是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後期的Storm Trooper單位編制演變過來的。德國國防軍步兵班編制是十個人,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軍在1942年之後就無法補充前線部隊傷亡,因此實際的班戰鬥員數量在5人到6人之間。 在1939年戰爭爆發的時候,在編裝表上班長的個人武器是98k 步槍,但到了1941年編裝表修正,班長的個人武器就改成了MP 38衝鋒鎗。班長個人攜帶兩個衝鋒鎗彈袋,每個彈袋中有3個32發子彈的彈匣。根據編裝表,班長是由士官出任。 國防軍步兵班編制基本上是以一挺班用機槍為建置骨幹,而加上相當數量的步槍兵來協助機槍發揚火力。 德軍步兵班編制中的機槍射手(Gunner 1,Sharpest-shooting man)攜帶一挺多用途機槍(早期是MG 34後期是MG 42)以及50發彈帶(彈鼓),個人自衛武器則為一把手槍(早期是P 08,後期是P 38),以及簡易的修護工具、備分零件和清槍工具。在一般攻擊與防禦中,機槍射手利用兩腳架進行射擊,而在運動中也會採用腰射的姿勢。 副射手攜帶4個50 發彈鼓、一個300發的彈箱和兩根預備槍管,個人自衛武器為手槍。在一般狀況下,副射手負責給彈和更換槍管,而當射手無法作戰時,副射手就必須擔任機槍射擊的任務。 機槍組中的第三員除了攜帶一支98 k步槍外,還要負責攜帶兩個300發的彈箱,在早期的戰役中,第三射手在對空射擊時還要負責攜帶對空用三腳架,不過後來發現對空射擊效果不彰,就取消了這項裝備。 步兵組共有6員,其中包括組長1人,每人在腰部彈帶中攜帶90發子彈(每個彈夾5發),和2至3枚手榴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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