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平衡

權力平衡(英語:Balance of power),亦譯做“均勢”、“勢力均衡”,是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

權力平衡

權力平衡(英語:Balance of power),亦譯做“均勢”、“勢力均衡”,是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中國國際關係研究文獻中的“格局”概念與此相近。此一概念可以指一種強調國家間應彼此警惕、制約的政策主張。也可以指客觀存在的,國際體系間的權力對比態勢。究竟采何定義,端視文獻脈絡而定。
另外,由於權力的行使主體非僅限於國家,組織、機構、企業、政黨體系、家族中,也可能有權力平衡的現象。例如某種產品市場或某個國家的政黨體系中,也可以出現“權力平衡”。其參與者,如公司、自然人,也可以採取權力平衡的策略以獲取各種利益。

相關說明

權力平衡作為制衡政策
權力平衡作為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主軸,可謂歷史悠久,此一政策可稱為“均勢原則”(A doctrine of equilibrium)。此一政策希望達成的目標是,使相互競爭的各方勢力處於一個相對穩定、彼此牽制的狀態,不使任何一方過於強大而打破均勢,破壞穩定,成為霸權(hegemon),主宰國際體系。這一原則也可以用在市場策略、政黨鬥爭、人際關係等等競爭環境中。
權力平衡可以說是一種古老的策略,不一定需要學理的闡述,而作為常識普遍存在。如英國哲學家休姆在其“權力平衡論”(Essay on the Balance of Power)所言,權力平衡是古今政治理論家與政治人物都耳熟能詳的。它的來源不過是自我保存的本能和人生經驗而已。
現代現實主義理論家,包括古典派與結構派,都認為國家傾向制衡(balance)任何過於強大的同儕。由於國際體處於無政府狀態,制衡是唯一防止國際社會淪於帝國霸權專斷主宰的理性出路。這一原則對於大國(列強)而言尤其真確。因為小國對國際政治影響較少,其選項比較無足輕重。
制衡種類
制衡政策大別為兩類:
內部制衡(internal balancing)。即對內加強自己的軍經實力,可稱為“自強”、“把自己的事辦好”。
外部制衡(external balancing)。即對外結交盟友,抵制威脅的來源,並挑撥其他國家間的利害衝突,不使結盟對抗我國。統一戰線可說是“外部制衡”的一種套用。
其他選項
國家(或者其他權力單位)還可能採取以下策略,但現實主義者認為,“大國”仍以制衡為主軸。下列策略只是暫時、偶發的權宜措施而已。
“搭車”(Bandwagoning)。在本國利益也多少能獲得滿足的條件下,即附和他國的要求、順應他國的利益。有時也稱為“搭順風車”、“免費乘車”(Free-riding)。
“虛應故事”(Balking)。為更多地確保本國利益,對與本國利害衝突的他國壓力採取最小程度配合的策略,敷衍了事。
“卸責”(buck-passing)。面對外部挑戰,不親自出頭對抗,而讓其他國家先去面對威脅的來源,本國則冷靜觀察事態發展,在適當時機再介入漁利。此一策略也被稱為“迴避”(hedging)。
“滲透”(penetrating)。為維護本國利益,主動發掘對手國內部的政治矛盾,動員其內部有利於本國的力量,使不利我國的政策不致發生,或使其決策有利於我。
但是現實主義者們認為,逃避卸責、滲透搭車,都不是長久之計。因為對手也有理性計算的能力,可以識破此等策略而反制。國家利益之保障最終仍要依賴“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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