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南縣環境保護局

樺南縣環境保護局--位於前進路北段,成立於1986年,現占地2000平方米,建有辦公樓720平方米,有固定資產79萬元,全局設有“三股一室”,即環境管理股、環境宣傳教育股、大自然保護股、辦公室。

機構簡介

南縣環境保護局位於前進路北段,成立於1986年,現占地2000平方米,建有辦公樓

720平方米,有固定資產79萬元,全局設有“三股一室”,即環境管理股、環境宣傳教育股、大自然保護股、辦公室;下設 環境監理站、環境監測站兩個副局級事業單位。全局共有在崗職工36人,擔負全縣轄區內的環境宣傳、環境管理、排污收費、環境監測、自然保護、生態農業建設等工作任務。
樺南縣環境保護局曾獲得全省自然保護先進單位、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佳木斯市市(縣)長目標責任制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①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標準的貫徹執行;②會同有關部門對環境狀況及發展趨勢進行調查,評價和預測,擬訂本轄區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③參與制定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國土規劃及區域開發規劃;④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和對生態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⑤受理對污染和破壞環境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調查處理環境污染和破壞事故以及環境污染糾紛;⑥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本轄區環境監測和環境科學研究工作,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

領導信息

局長:王長文
主管全局的行政工作。
副局長:張積森
分管自然保護、環境管理工作
副局長:單鐵軍
分管環境監理站、環境監測站工作。
副局長:陳東波
分管常務、黨務、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組織每周機關例會,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機關工作效率。
2、做好局務會議的組織工作,督促各項決議的檢查和落實。
3、搞好綜合工作,起草計畫、檔案、收集整理各種信息、工作情況。
4、搞好收發檔案,民眾來信來訪、人事、文秘、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5、負責人員編制、人事調配、工資福利、職稱評定、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6、負責搞好局機關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即來客接待、門衛傳達、報刊分發、車輛管理、油料管理、清潔衛生等後勤的其它工作。
7、負責機關各種物資採購保管發放工作。
(二)、自然保護股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保護的方針政策和鄉鎮企業環境管理法規。
2、制定轄區內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措施。
3、監督野生動植物,包括珍稀、瀕危物種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4、指導生態農業環境保護工作。
5、監督重大建設活動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並制定生態環境破壞事故和糾紛的查處有關規定。
6、參與非污染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
7、搞好全縣鄉鎮企業環境管理及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審批。
8、做好轄區內綠色食品的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宣傳教育股
1、負責做好對社會的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2、協調局機關做好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並參與會議材料管理工作。
3、組織好環保節慶日的宣傳活動。
4、做好環保簡報的製版發行工作。
(四)、管理股
1、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
2、編制樺南縣環境保護工作及當年計畫和長遠規劃。
3、監督檢查轄區內各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
4、審批並檢查"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5、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和治理技術。
6、組織轄區內的環境調查及評價。
7、監督管理有毒有害化學製品。
8、認真、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所布署的各種環境保護的統計報表。
9、認真協調各股站市(縣)長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的整理、彙編、歸檔工作。
(五)、監測站
1、認真貫徹執行《環保法》、《環境監測工作條例》、《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等方針、政策。
2、負責全縣內的大氣監測工作,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粉塵監測、煙塵監測。
3、負責全縣水方面的監測,地面水環境質量監測、達標率監測、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排放濃度的監測。
4、負責全縣的噪聲監測,區域環境噪聲監測、交通噪聲監測、噪聲源監測等。
5、負責全縣內環境污染事件處理的監測工作。
6、負責新、改、擴建項目的驗收監測工作。
7、協同有關單位完成轄區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編寫工作。
8、負責和協調轄區內所有環境監測。
(六)、監理站
1、負責對轄區內各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實施對轄區內各種污染源、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對轄區內各種污染源治理設施的運行現場監督、檢查。
4、對環境、生態污染破壞事故和糾紛進行現場調查和處理。
5、徵收、催繳各項排污費及處罰款項。
6、負責整理、完善轄區內年度環境監理檔案。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