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交通局

樂東黎族自治縣交通局於2004年4月成立。下屬單位:交管總站、地道站、航務管理所。

樂東黎族自治縣交通局簡介

樂東黎族自治縣交通局於 2004年4月成立。下屬單位:交管總站、地道站、航務
管理所。全局現有幹部、職工72人(含交管總站、地道站、航務所)。

樂東黎族自治縣交通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交通行業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畫。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負責審批全縣運力投放,對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工程項目建設。
指導全縣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指導、監督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護,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對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需求線路布局等實施行業管理。
按規定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各項規費徵收和使用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其年度收支計畫。
組織檢查、監督全縣交通運輸的安全工作。
負責地方航空、鐵路的規劃和協調工作。
指導、協調城鎮交通行業管理。
協調全縣交通戰備建設,落實各項交通戰備工作。
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工作。

樂東黎族自治縣交通局機構職能設定

綜合職能崗

負責有關信息、材料的綜合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本局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與發布、文電處理、上傳下達、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協助局領導制定本局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體制。

人事管理職能崗

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主辦科員、科員級幹部職務普升的考核和報批,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於成員職務的考核,報批或任免工作。負責辦理幹部職工有關的工資、人事調動手續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幹部職工開展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

水運管理職能崗

負責組織對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對航道疏浚、港日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需求、線路布局等實施行業管理;負責水上運輸(包括內河交通運輸)行業各項規費的徵收、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水上交通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交通運輸職能崗

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潔律潔規和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交通運輸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協助局領導合理安排全縣運力投放,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汽車維修市場、停車場、搬運裝卸行業、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道路交通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交通戰備職能崗

負責交通戰備工作的業務聯繫,組織編制轄區內戰時與和平時期交通應急保障計畫,組織交通應急運力,搞好戰時交通運輸和應急搶險救災工作。搞好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有計畫地開展(演)練活動。負責交通戰備運力調查和交通戰備資料收集。整理、登記、借閱、存放及資料室的管理工作。

地方公路管理職能崗

負責組織全縣地方公路建設計畫、規劃的編制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地方公路、橋涵等交運基礎設施的堪測、設計和資金的籌集工作,抓好地方公路的養護和水毀公路的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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