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長春[原北京礦業學院黨委書記]

楊長春[原北京礦業學院黨委書記]

楊長春,男,曾任北京礦業學院黨委書記。 1913年9月生,安徽廬江縣人。 1938年2月2日加入中國共產黨。 在北京礦業學院任黨委書記的兩年多時間裡,堅持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才。

人物經歷

1961年至1963年任北京礦業學院黨委書記

楊長春:1913年9月生,安徽廬江縣人。1937年10月參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2日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至1963年任北京礦業學院黨委書記。

1926年楊長春隨舅父到桐城,在浮山國小讀書;1928年後到河南鞏縣、南寧、南京兵工廠學徒、當工人;1931年前後參加鞏縣兵工廠罷工,組建青年工人讀書會。

1937年10月至1939年3月,楊長春在陝北公學、中共中央黨校、抗大學習、工作。1938年至1945年在延安中共中央職工運動委員會先後任幹事、聯絡員、黨支部書記,延安工人學校組織科科長,延安兵工廠廠辦主任兼黨支部書記。

抗日戰爭勝利後奉命赴東北工作,任延安去東北職工大隊副隊長兼黨支部書記。1946年在東北職工總會籌委會、長春市總工會工作。同年6月任合江省樺南縣土改工作團團長、中共樺南縣委委員、依勃樺地委委員。1947年3月任雞西滴道礦工作隊隊長、黨總支書記、副礦長。1948年冬至1954年先後任雞西工礦區黨委書記、副局長、工會主席,東北煤礦工會主席、東北總工會副主席。期間,曾出席中國工會第六至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參加華沙第二次世界和平大會,三次率領中國煤礦工會代表團參加在華沙、布達佩斯、維也納召開的國際礦工會議。1954年調北京工作,先後擔任全國煤礦總局副局長、煤炭工業部幹部司司長、北京煤炭學院黨委書記,1961年5月任北京礦業學院黨委書記。

1963年夏到中共中央黨校學習,後留校工作任組織處處長。“文革”期間受到衝擊,下放到河南“五七”幹校勞動、受審查。粉碎“四人幫”後,回中央黨校工作,任一部主任、校黨委委員。1979年當選為第一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任中紀委特約檢查員。1982年離休後,在中央整黨指導委員會檢查組工作並任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工運研究會顧問、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顧問。寫有《一個聯絡員的自述(回憶錄)》一書。

成就榮譽

楊長春同志在北京礦業學院任黨委書記的兩年多時間裡,堅持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才。他帶領黨委一班人,認真貫徹中央關於“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貫徹“高教六十條”,在提高教育質量、擴大辦學規模、調整專業設定、穩定教學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北京礦業學院的教學質量、學術水平和辦學規模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楊長春同志十分重視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對師生員工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教育,建設了一支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的幹部隊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發揮了各級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北京礦業學院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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