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勇

主要成績

自1996年開始,楊家勇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2002年擔任執行局執行二處處長。楊家勇發揮業務骨幹作用,主動承擔處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帶頭處理蛇口泰山近千餘名集資戶執行案件,積極與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協調十餘次,歷時3年,使該起案件的絕大部分債權得到實現。帶頭處理完結某集資系列案件,歷時5年,成功執結本案,成功實現3個億的金融債權。協助處理多起社會重大執行案和上訪案,在認真細緻以及長期的工作後,使當事人服判息訴。配合處理成都松林大酒店等歷史遺留案。長期負責協調處理成都市爛尾樓案件,主動創新執行方式,用“拍賣式銷售”等方法成功清理處置成都市27座影響巨大的爛尾樓案件。組織撰寫了《執行爛尾樓十年工作總結與預防出現新的爛尾樓建議》調研報告,受到社會好評。

個人榮譽

1999年度,被評為“優秀工作者”;
2000年度,被評為“優秀工作者”;
2001年度,被評為“優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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