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志壽

解放後,任胡志明市軍管會副主席、越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委員會主席。 1978年任胡志明市公安局局長,授予少將軍銜。 後歷任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市委書記,胡志明市人委會主席,內務部部長,中央公安黨委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梅志壽(1922-2007) 大將,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名黎春梅,別名五春。生於1922年。河南寧省美綠縣同付區易禮鄉人。黎德壽的胞弟。1945年8月革命前參加革命。抗法戰爭時期,參與建設南部抗戰政權。抗美戰爭時期是越南南部東區和西貢-嘉定市的主要領導人之一。曾任西貢-嘉定市市委副書記和書記。解放後,任胡志明市軍管會副主席、越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委員會主席。1978年任胡志明市公安局局長,授予少將軍銜。後歷任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市委書記,胡志明市人委會主席,內務部部長,中央公安黨委書記。1976年黨的4大和1982年黨的5大,連續當選中央委員,第6屆政治局委員,1989年5月晉升公安大將。因病於2007年5月28日在河內市108號中央軍隊醫院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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